今年10/9將中華門號NP遠傳,在館前無限城辦理
選擇的優惠是自完整帳單週期起,連續18個月、每月減免月租費250元的大雙網365,合約兩年
優惠限制是第一年內退租,享有多少優惠就繳回,例如第2個月退租,須繳250*2=500元
第一年至第二年內退租,違約金一律1200元
另外,遠傳允諾回饋NP的240元費用,將自完整帳單週期起抵扣帳單金額,抵完為止
10/17第一次出帳(未完整帳單)後,正式享有上述優惠
後來,門號因故於11月上旬退租
在門市辦理時,對方要求繳納違約金250元,我方於是照繳
但我認為允諾回饋的240元,應該要拿來抵250元違約金,我方只要額外再繳10元即可
後來與888客服人員提出異議,並表示:
門市已繳納違約金,既然遠傳承諾提供240元回饋,因此我方希望能拿回現金240元
然而客服人員請示主管後表示為難,僅表示最多提供名下其他遠傳門號作帳單折抵
可是目前已無遠傳門號,暫時也沒有申租新門號規劃
所以現在的情況是,我有呆帳240元於遠傳帳務系統當中
想請問各位的是:
門市人員堅收違約金,此舉與我預想有落差,我原以為違約金可於後續帳單繳納
如此一來,回饋的240元當可順利抵扣違約金
以目前情形來看,我在門市付了違約金,在無其他門號的的狀況下,要求遠傳現金退還240元
在法理上,這樣站得住腳嗎?就教於各位......謝謝
P.S.
Mobile01是水準很高的論壇,我希望就事論事
但願不要聽到任何沒建設性的挖苦言論,例如回文是「哎呀!遠傳就是這麼爛」、「只有XX,沒有遠傳」這類
的確!事情棘手到我得上來跟大家討論~
我自認站得住腳的,因為我也認為,違約金「得於」後續帳單收取
差異在於,用戶很難要求電信業者「退還現金」
向來電信業者是「只入不出」的,除非退保證金
遠傳很有誠意解決,我明顯感受得到
但他們提供的方式是折抵金額在我其他遠傳門號,甚至家人的也可以
偏偏身邊沒有遠傳的用戶,也不可能為了解決這件事情而再申辦新門號
客服代表也同意退還現金是最理想的方式,但那畢竟是個人意見,並非公司政策
另外,路西華可能誤會了一點
我並不用再繳交1200元違約金
開版就說了,申租滿一年未滿兩年,違約金才是1200元
嚴格說來,我申租甚至未滿30天,連罰250元都說不過去,但我不計較這部分
至於dearjohn說的違約金屬於手續費,不抵扣是正常。這點我還是持保留態度
假如該項列於後續帳單,遠傳允諾回饋240元帳單減免,應該就屬於抵扣的範圍內
因為違約金也是帳單的一部分,這跟中華電信不抵0204等代收費用,是不相同的邏輯
誠心繼續徵求大家意見,謝謝......
1. 未滿週期的部分: 沒有爭議.
2. 10/17 - 11/10 (假設)
月租費: 280 (應繳) 30 (扣抵後) 0 (實際繳)
240 元已經扣抵 30 元, 剩下 210 元,
樓主實際上應該是少繳 280 元.
3. 繳了違約金 250 元以後, 樓主少繳 30 元.
4. NP 的 240 元是樓主在 NP 之時, 由中華電信扣的,
所以樓主已經先損失 240 元, 所以樓主淨損失 210 元.
5. 淨損失為 240 元 - 扣抵月租費的費用.
6. NP 本來就是要給中華電信 240 元, 遠傳只是承諾這 240 元的費用 (贈品),
以扣抵帳單的方式還給你. 這邊是自行吸收應該收的費用.
這部分的錢並不是無中生有, 必須從你繳的帳單裡面生出來.
也就是說, 如果你繳的錢不滿 240 元, 遠傳從你身上抽不到 240 元,
當然就不可能送滿 240 元.
贈品沒用完當然無法把剩下的贈品兌現, 這不管哪一個公司都一樣.
7. 違約金 250 元本來就是補差額, 讓你繳正常的月租費.
如果你不綁約, 你應繳的錢本來就是 280 元.
當然如果 NP 不綁約, 遠傳自然也沒有義務幫你吸收 NP 到中華的 240 元.
8. 完全不綁約時, 樓主應該付給遠傳 280 元,
也就是違約金 250 元, 加上 NP 扣抵的 30 元.
由於樓主提早毀約, 視同不綁約, 所以樓主應該繳 280 元.
9. 實際上, 樓主只繳了違約金 250 元, 剩下 30 元是遠傳因為 NP 專案自行吸收的.
10. 所以, 我實在看不出遠傳有什麼義務要還樓主 240 元.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