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年來,開車在路,發現亂開霧燈的車子太約十有四輛。而路上機車逆向越過中線亂鑽的現象也很普遍,但執法者好像都沒看到,也很少看到取締,難不成台灣就此淪為鬼島??不知各位是否也有此感想,若有,希望能在此一起表達意見,使執法者能改善此一亂象!!
VPECHURRYUP wrote:最近一年來,開車在路,發現亂開霧燈的車子太約十有四輛。而路上機車逆向越過中線亂鑽的現象也很普遍,但執法者好像都沒看到,也很少看到取締,難不成台灣就此淪為鬼島??不知各位是否也有此感想,若有,希望能在此一起表達意見,使執法者能改善此一亂象!!)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已經賦予你檢舉的權利。坐而言,不如起而行。行動吧,朋友。
這邊有可以申訴的聯絡方式。建議你可以直接撥打會比較快。交通部便民服務我的感想很簡單,人為因素的問題,基本上是無解。除非立法強制1. 規定若機車逆向造成事故傷亡,對向來車可向逆向來車提起千萬元賠償且對向來車無須負擔任何刑責。逆向來車也因違規不得上訴。此為強制執行。2.亂開霧燈一經檢舉,吊扣行照、汽車半年。駕駛需拘提1個月。期間須熟讀道路交通法規,並重新考照。同樣不得上訴,且強制執行。以上,若強制立法,包準沒人敢犯。同樣的,這也不可能立法....
這一年來騎車在路上發現汽車併排違規停車、左轉占用直行車道插隊左轉致後方車輛回堵、占用機車道多線行駛、停紅燈時停在機車停等區越來越嚴重了,但執法者好像都沒看到,也沒看到有取締,難不成台灣就此淪為鬼島??不知各位是否也有此感想,若有,希望能在此一起表達意見,使執法者能改善此一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