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息現金股息與股票利股課稅問題

請教各位,

除權息現金要課稅,但股票股利,是否需要課稅?
如果要課稅,那是以哪一天的收盤價計算呢?

此外,我覺得現金與股票股息課稅不是很合理。
原因是退現金給股東得時候,股價也一並反應(下跌),使總市值不變。

所以這份退出來的現金(或股票),對股東而言,並非多增加的收入。
(因為總市值不變,只是把一些股份換成現值,退還給股東,必須填權息,才有"賺"到)

但政府卻要課稅,實在是不合理。
小孟孟566 wrote:
請教各位,除權息現金...(恕刪)


總市值不變 這樣講有道理
您年收入很多股息收入是要課稅
我年收入不多
股利股息還可以抵稅
winyi wrote:
您年收入很多股息收入...(恕刪)


我年收入也不多,我也是一般上班族。

所謂課稅是,(工作年收入 + 股利)x稅率

並不是我的股利多到需要直接課稅

我覺得正確的課稅依據應該是 (工作年收入)x稅率,除權息所得不應該課稅。
小孟孟566 wrote:
我年收入也不多,我也是一般上班族。

所謂課稅是,(工作年收入 + 股利)x稅率

並不是我的股利多到需要直接課稅

我覺得正確的課稅依據應該是 (工作年收入)x稅率,除權息所得不應該課稅。

張忠謀薪資只拿 1 元的故事聽過吧
他應該是靠股利生活的

如果照您的算法

至少小弟有限所知
張忠謀就課不到稅

未來就會有更多老闆、CEO 循張忠謀模式免課稅耶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小孟孟566 wrote:
除權息現金要課稅,但股票股利,是否需要課稅?...(恕刪)

股票股利也要併入個人綜合所得課稅。


小孟孟566 wrote:
如果要課稅,那是以哪一天的收盤價計算呢?...(恕刪)

一律以每股10元計算。


小孟孟566 wrote:
但政府卻要課稅,實在是不合理。...(恕刪)

其實還好啦,因為至少可以從有錢的大股東申上榨到一些錢。而且自從實施兩稅合一後,基本上,股票不多的小股東應該可以退稅,即使要繳稅,也不會繳太多。
隱地:看不起的人愈多,生活的情趣愈少。活到最後就只好剩下一個孤獨的自我。
公司有賺錢,反映到淨值上,淨值提高(通常)會反映到股價上,
當公司把錢發給股東的時候,公司淨值減少(股價跟著降下來),
股東收到錢,所得入帳...所以要算股東的所得...

公司繳的稅率高,比股東繳的還要高的時候,
隔年就可退稅,反之就是要補稅...

當然公司如果不配股利出去,在美國是可以這樣搞,
像是巴菲特的波克夏公司,這樣就可把課稅的時機不斷延後,
但在台灣是沒辦法的,因為保留盈餘 1/2 以上會被課 10% 的稅。

---

如果以價差的角度來看,這制度怪怪的,
如果站在公司所有人的角度來看,這制度是合理的,
因為買發股利前買股票,你也接手了前手之前擁有企業時的獲利(以及相映該付出的稅務負擔),
如果不想要多那一條稅,就應當等除權息完在接手...讓別人去幫你負擔稅金...
小孟孟566 wrote:
請教各位,除權息現金...(恕刪)


所以有除權息行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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