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油行追稅事件簿
1995年~2005年
.茂橘、茂裕企業偷賣漁船用油欠稅23.8億元,名義負責人曾茂昭被行政執行署管收3個月,但查無財產被釋回
2011年
.執行署查出曾雅妮父曾茂炘是實際負責人,但國稅局認已逾5年時效,曾父免責
2012年3月
.曾母楊玉雲是公司股東且有資金往來,每月到執行署說明資金流向。隔年8月,曾母繳600萬元
2014年5月
.執行署發債權憑證給北區國稅局結案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截取後面的事件簿,想請問一下,一般的逃漏稅,或是不小心沒繳稅,也是五年的時效,
這麼簡單,不會從財產上面直接扣壓,清算之類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