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騎機車被撞,想請問車禍後的處理問題

謝謝大家的回覆與幫忙,提供相當的的建議與經驗分享,目前車禍的事情朋友還在處理當中,如果有任何新的情狀會在上來更新,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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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覆
朋友是被撞飛出去的,所以當場只能自己爬起來,把車子牽到馬路旁,然後再自行去就醫並且驗傷,然後才去報案。沒有留在現場找警察來,應該是因為肇事者已經跑掉了,機車也沒辦法一直丟在馬路上等警察到,然後人也受傷了。
之後去警察局有報案,並且有從攝影機找到應該是肇事者的車牌,也有查到車主,不過警察說不能提供車主的資料給我朋友看,要我朋友等他們找到車主之後,才會再聯絡我朋友,被案之後並沒有給我朋友什麼單據,今天朋友會再去警察局一趟,問問看狀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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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朋友在中和騎車被撞了,不過對方沒有下車查看直接跑掉了,後來是朋友自行爬起來就醫,然後再去警察局報案,掉攝影機的資料,以下是朋友BLOG寫下關於車禍的過程: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09/7/10 AM 6:5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只有我受傷(騎車)
肇事者逃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無,自行就醫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後來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由員山路往連城路行駛,遭左後方汽車追撞,找不到肇事者,自行將摩托車牽起來,
並就醫。下午去警察局調閱錄影機紀錄,由兩隻錄影機交叉筆對查到肇事車輛車牌
號碼。

六、問題:
想請問遇到這種事情我該如何處理,等待警察找到肇事者再通知我?!
或者我還有其他方式可以處理,請有經驗的人可以幫忙回答!!
目前驗傷報告:頭部外傷、四肢擦挫傷。

警察不知道會不會就這樣算了
現在心裡越想越不爽

想請問:
1. 報案之後並沒有拿到任何單據,這樣算是完成報案嗎? 所以一班都是這樣等待警察後續的通知嗎?
2. 現場有兩台攝影機,一台有錄到朋友被撞飛的景象,另一台是拍到來往的車子(可以拍到車牌),以時間來推算,應該可以確認是一台休旅車,朋友在PTT上問,有人也說是一台休旅車,這樣的證據是否足夠呢?
3. 想請問是否還有哪裡要處理或是注意的呢?

因為對於這方面的事情並不了解,有擔心事情就這樣不了了之,還請大家提供些建議,謝謝





只要有證據是他撞你朋友,他逃逸你就100%的正確了!!!
建議可去驗傷然後請警察告他傷害和肇事逃逸,這都是公訴罪喔!!!!!
你朋友應該當場就要打電話報案了!!

你朋友事後到警局有做筆錄嗎?如果有,那才算完成報案程序
同時警方會給你朋友一張紅色的事故聯單和一張肇事逃逸追查表
如果你朋友只是去警局要求看監視器畫面而且也沒作筆錄,那就不算完成報案程序,警察不會理你!
先去問清楚你朋友到底是去警局幹嘛吧!

基本上這種事後才去報案,且沒有保持現場和證據的事故案件,不了了之的機會很高!
要找到肇事的人就很難了,更難的是你要舉證他有撞到你!


傲如風 wrote:
只要有證據是他撞你朋...(恕刪)

他連肇逃的對象都沒找到你是要他去告誰?
告空氣嗎?
沒有事故現場這樣是滿不利的
加上是所推算出來的結果
這樣是證據是有點薄弱
不過也是可以提出告訴

接下來的作法大概等2個星期到1個月之後
你可以到交通隊(台北縣應該是在中和市中正路及板南路口)
去申請事故鑑定報告(規費很貴...應該要2千多吧)
再來又是等報告出來
然後再拿報告去所轄法院(板橋地方法院)去提出告訴吧
記得驗傷單及修車的收據要保留
最好把車損也照起來

如果還有不懂的地方
打電話去台北縣交通大隊或是你家附近的交通分隊詢問吧
tina0720 wrote:
你朋友應該當場就要打...(恕刪)


你沒注意看嗎???

版主都有說警察調監視器有看到車牌和查出車主,等警察要雙方到交通隊作筆錄就可以開始協調了!!!!

至於沒有3聯單給版主朋友,那就要請你朋友在回去循問找到了嗎??
如警察說還沒,那就請查察開3聯單給你朋友已完成報案程序喔!!!

請你看文要仔細阿!!!!!!不要只看空氣!!!!
傲如風 wrote:
你沒注意看嗎???版...(恕刪)

調監視器看到車牌不代表那台車就是肇事車輛喔!
除非有確切的證據證明那台車就是肇事車輛或是有證人願意出面作證
(作證不是嘴巴說說而已,是要上法院的!你看你找不找的到!)
不然你單憑監視器畫面就想告對方肇逃,那是不可能的!

另外,假設有找到肇事車輛,同時車主也願意到警局做筆錄,那當然最好!
這時候你要告或是要和對方和解,那就是雙方面自己的問題!車禍屬於民事案件
後續賠償問題是要雙方自己去解決,警方不介入的,同時,只要雙方價錢談好願意和解
那也不用再去警局協調了!

事故聯單是只要車主(完成報案程序),警方就會開給你!
這單子沒有在事後開的!
如果警方沒有開事故聯單給你,那就代表(你根本就沒有完成報案)你也不用想去追查了,因為警方那邊是認定未成案
當然不可能幫你找!
另外肇事逃逸案件還會再給你一張肇事逃逸追查表,這張是讓你可以追蹤警方處理的進度到哪了
如果這張也沒有,那你要怎麼追?

交通隊對於事故處理的流程並不是你認為的這樣好嗎?
如果你不確定事故流程是怎麼處理,就請不要誤導別人了!

板主先去問清楚當事人有沒有拿到事故聯單和肇事逃逸追查表吧!
如果都沒有,那就請他重新報案一次,不然這案件在警方的認定中是屬於未成案的喔!
tina0720 wrote:
調監視器看到車牌不代...(恕刪)


那我受教了!!!!!原來我當初被撞到然後對方逃逸,我報警的交通隊的處理流程跟你的不一樣!!!

難道交通隊有幾套標準嗎??

我個人經驗是,被撞到然後對方跑掉我報警跟警察報車號,警察沒開3聯單給我!!!
過了幾個小時警察打電話給我說找到車主,要我下班去交通隊作筆錄然後看怎麼處理!!

我是依我個人經驗來說的啦!!!!還是樓主你是交通隊的可以請你跟大家教導一下嗎???

車禍處理跟報案要注意的地方在哪裡呢???

先謝謝囉!!!!
傲如風 wrote:
那我受教了!!!!!...(恕刪)

你出車禍打電話報警難道警方都沒到現場嗎?
我還真是第一次聽過交通事故警方不用到場就能受理報案的!
可以請你說一下是哪個縣市的嗎?

還是說警方到場後你說對方肇事逃逸,然後警察只記下你提供的車號就走了?

你這種狀況我只能說你還真是幸運
因為假設警察在現場沒有做筆錄也沒開事故聯單給你,那就表示該案件未成案
如果萬一事後沒找到肇事車輛,那你要去交通隊查資料你是完全查不到的!
等於你要自己認賠!
而且你事後才去警察局做筆錄,難道該員警都不用去現場畫圖嗎?

正常的情況下
肇事逃逸的車禍警方還是會在現場對當事人做筆錄(當事人如果送醫院就會去醫院做筆錄,除非當事人無法馬上做筆錄,例如昏迷不醒等...才會事後補做)
也會畫現場圖請你簽名
另外等你筆錄做完,簽完名後會開一張紅色的事故聯單給你(這上面會有雙方的聯絡資料,但是肇逃的案件因為沒有對方的資料所以只會有你的),這張單子非常非常重要,因為如果你要申請保險或是事後要申請鑑定都必須要有這張單子,你要查詢警方的處理進度也是要這張事故聯單!但是如果你沒有完成報案程序警方是不會開給你的!
(完成報案程序和報案是兩碼子事,你當初那種狀況就是只有報案而已!所以警察才沒開事故聯單給你!另外假設你車禍報案,警察也到場,但是你們雙方願意私下和解不要警方處理,那也算是未成案,也不會拿到事故聯單!)
另外肇事逃逸的案件警察還會多開一張肇事逃逸追查表給你(也是紅色的),上面會有一些你提供對方車輛的基本資料等...)

你要確定警方有處理,你就必須拿到事故聯單!不然對於警方而言都是未成案!
tina0720 wrote:
你出車禍打電話報警難...(恕刪)


喔!!!!!原來我這是不正常狀況喔!!!!

那我還真是幸運!!!!
車禍處理程序:
一、到派出所報案並作筆錄,並作酒測。
二、會同警察至事故現場請警員繪製現場圖。
三、警察對事故車輛拍照採證。
四、向處理員警索取事故聯單。
五、請警察開始調查追蹤肇事人,車。(含調閱監視錄影機)
六、因屬公訴罪警方如得知肇事人車警方會將肇事人函送法辦。民事求償部份得刑事附帶民事陪償。
七、申報出險,任何保險公司均可申報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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