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經過一個路口
該路口如圖所示

雙向二車道 內側車道標示直行左轉 外側標示右轉 燈號顯示紅燈但可右轉
一輛打算直行的自小客車(非圖上車輛)懶得排隊 直接停在外側右轉道不走
於是整列要右轉的車輛都被擋在後方 直到綠燈亮起 該車輛才直行過路口
這種人 得而誅之 小弟於是研究了一下行車記錄器 將影片送去檢舉
檢舉理由為=> 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結果得到的答案是=> 該車輛無違規情事!!!
理由是=> 即使地上指向線標示右彎標線 號誌顯示右轉綠燈 車輛仍然可以直行!!!
警察局的意思就是我們平常所有看到地上標示的"指向線" 通通只是參考用的!!!
這樣的解釋讓小弟相當震撼 原來我一直搞錯標線的意思了...
在這裡給大家一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