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鈞 wrote:
什麼!!一個便當的錢只能買一個便當,超過算偷竊
是 一個便當只能 一個人吃
停好車 拍照 順便照一下左右兩格 及 手機日期時間
這樣 ....申訴用
日鑑撞我國船隻 那些討厭韓國的人 會討厭日本嗎??? // 多套標準 台灣人 // 經濟上 韓國 ,政治上 日本 (大陸 美國 不也都有)
朱翊鈞 wrote:
什麼!!一個便當的錢只能買一個便當,超過算偷竊

客觀與理性 wrote:
看到樓主發了這麼搞笑的文章,我也有感而發了…
什麼?一個車牌只能掛一台車上,掛別台車就算違規?政府分明搶錢!
什麼?一台機車只能裝兩個輪子,超過就算違規?政府分明搶錢!
如同很多人愛車一樣,我曾經一大早時,好好的停在館前路的機車格上,並架好中柱;晚上十點補習結束後......

為什麼我的車變側架了?為什麼我的椅子上壓著隔壁機車的手把?為什麼我的椅子上有個黃黃的東西露出來?


搬不動我的車就別搬嘛,幹嘛要硬搬呢?

但是,在強制前,能不能搞個『立體機車停車格』或『機車停車場』在火車站附近啊


katsumi wrote:
如果,今天台北市政府真的要『強制』一車一格,那我也認了但是,在強制前,能不能搞個『立體機車停車格』或『機車停車場』在火車站附近啊
就像公館捷運門口的腳踏車停車架一樣,弄個立體的我也可以接受啊
花由二路 wrote:
剛從台北車站附近回來...(恕刪)

chen0822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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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