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2更新內容)請教:大樓管理費若要調漲,可以讓其它住戶表決只漲一個樓層嗎?

謝謝幾位熱心朋友的意見,小弟由衷的感謝,先在此回應大家的問題:
我暫且把原文往後推,若亦有相關學識經驗的朋友要提出您的看法,歡迎指教。
原文頗長,望請耐心觀看。

我們家是整棟純住宅。不是營業用的店面哦。
一樓的住戶前面是私人庭院,大門直接面對馬路,且每一戶都有電鈴。
到目前為止只有在還沒有掛上門牌時有一位裝潢師傅去問過我們是那一戶,
除了那個人,其它來的師傅或送傢俱或親朋友好,都是直接來按我家電鈴的。
會去問管理員?有門牌、有電鈴、有大門,我想不會有人會先去找管理員的。

且在房子設計上也有些讓人詬病的問題,就通風及安全性來說好了。
整個房子正面,只有客廳跟主臥各有一個小窗戶可以開來透氣。
在後面有廚房及一個房間和曬衣間是可以有空氣對流的。
前門雖有兩層,但都是密閉式的,打開最多是亮了點,對通風毫無助益。
但開了窗後就只有一個小紗窗來隔開,這教人怎麼能安心?
我們鄰居因為覺得很不放心,就裝了鐵窗,裝沒幾天就被強制拆了…
為了他們所謂的美觀,讓我們生活的很緊張,有多少人敢住一樓睡覺時開窗的。


jbob wrote:
1).首先看看貴設區...
3).先跑完溝通協調程序,然後你拒交管理費…(恕刪)

1.謝謝您的資料,但是…我看不太懂說。不知有沒有白話一點的說法…謝謝哦。
3. jbob及ccnalu前輩您好,但我記得拒交管理費的話就變成我們的錯了啊,
好像有某個講法律的節目(不能打廣告)有說過。不論管委會再怎爛,好像都不能不交,
因為這是有關於所有住戶的權益。

雖說那個財委昨天也丟下這句話給我,(請看:他說:那是大家投票表決的。啊你覺得不合理你可以不要交啊,到時候大家再走法律途徑來解決啊!)但我想我不能中他的計。

如果您有看到,再煩請解釋一下第一條的意思是什麼?


cj6elcj86 wrote:
1.我覺得買大樓店面的真傻...
2.在一樓走動 還要小心隨時有東西掉下來…
3.還有店面管理費根本沒理由 由樓上住戶決定 哪一條法律規定的?
4.再請認識的議員或立法委員支持施壓 先出手先贏 去吧加油~告死牠! (恕刪)

1.我們是純住宅哦。
2.是的,雖說現在住戶人數還不多,但我跟我爸就常在我家草皮上撿拾雜物。
3.他們有表決要不要一起漲,他們反對。表決只漲一樓,他們讚成!
我現在就是要找有沒有法律規定他們這樣多數壓少數的表決方式是違法的。
要知道多點,才有力量去做抗爭。
4.不要那樣子吶,我想要用頭腦和平的解決這不合理的事,好讓那不尊重人的財委知道什麼是知識。


聖西蒙 wrote:看來對您是不公平的我...(恕刪)

唉…不是每個人都有那好福氣,去遇到好的委員的。
但我們不是店面,不能用你那招XD
但還是 謝謝您的意見哦~


回到主題,那個財委就是堅持建商說一樓半價本來就是不合理的事,建商是賣房子的,他們又不賣房子,
好的,如果是當時建商說決定一樓半價,那現在他們覺得不合理,就可以請其它人來決定漲?
別說投票了…從上次開始我就覺得以後開什麼會一樓都不用到了嘛,任何有關自己的權益只要一投票,
結果還不是一樣,全到最多也不過四五十比七,人數比差七倍以上還是慘敗。

對於這件事我在意的不是那幾十塊錢,而是那種少數被多數欺負的那種不公平感。
唉….我該怎麼做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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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家最近遇到的一個覺得蠻不平的問題,想請教有經驗的前輩們給個參考,詳情如下...

前一陣子我們家搬進了一個新蓋好的社區(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該是不是這麼說才好),
那是由一排(七棟)七到八層樓高的房子連接起來的。

我們家在一樓,一開始要搬進來時,因為其它住戶是要經過大廳(有警衛管理)才可再進入各自的那棟樓。
而一樓的大門是直接面對馬路,而面對大樓中庭的後面也沒有後門可走,故安全管理上是管不太到的,
再加上一些原因,管委會說一樓住戶的管理費是其它樓層的半價。

而在這次(第一次)招開管委會時,就說管理費要調漲,其它樓層的住戶好像是從70調到80~85,
但卻要一樓的住戶從原先的付1/2調漲成2/3。

這當然是用表決的,但一樓總共才7戶,且有住人的目前也才三戶還有一戶打算要租但他們也有來,
可是我們再怎麼多人也才四票,跟其它所謂不是一樓的住戶來表決要漲我們,想當然的我們是慘敗...
這算是多數欺負我們少數嗎?


我媽回來跟我說後我算了一下:
若其它樓層是原來是70漲到85好了,漲幅是 (85-70)/70=0.2143 漲約2成多。
但我們一樓從原來70的1/2漲到85的2/3,等於是35漲到56.66,漲幅是 (57-35)/35=0.6286 漲6成多...

我們一樓的人再怎麼多也才7戶,樓上的人至少有4、50戶....這樣的投票真的很難讓人信服。
請問這樣不公平的上漲,漲幅是別人的3倍是合理的嗎?
若這是不合理的行為,我該怎麼主張自己的權利呢?

因為我們家是第一次住這樣社區類型的房子,有許多不懂的地方,還得請前輩們多指教
謝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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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內容如下:
我剛才經過管理室時,他們請我去領交管理費的單子,我就順口問了一下管理費上漲的事..
我問:請問現在漲價後的管理費是如何計算?
他說:沒漲!

我問:不是一樓從1/2漲到2/3嗎?
他說:哦你是一樓的啊,你們是漲到付70%

我問:漲超過六成?
他說:對啊,那天表決同意的。

我問:讓其它樓層的人表決漲價一樓的事,他們當然同意!
這不就像是要大陸的人來表決台灣是不是他們的一樣,啊他們說是就是了嗎?
他說:那你要不要問財委。手指了一下在旁邊講手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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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一下子他手機說完了後,我就再次請教他相同的問題(經過了一番爭執,我大約記下對話內容)

我問:讓其它樓層的人表決漲價一樓的事這樣合理嗎?
他說:一開始只讓你們付50%本來就不合理!

我問:付1/2的管理費,是建商跟我們說當時管委會決定我們只要付1/2
他說:當時建商是要賣房子,他當然這麼說,但現在我們不是要賣房子。

我問:這是一開始建商定的,那你們現在說不合理,不合理是你們自己認定的嗎?
他說:但是其它人負擔較多的公共支出!

我問:不合理是你們自己認定就好的嗎?不用經過我們一樓同意?
且其它樓成都不漲就漲我們一樓,一漲就超過六成。
他說:那是大家投票表決的。啊你覺得不合理你可以不要交啊,到時候大家再走法律途徑來解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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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從一開始對話到現在,他愈講愈大聲,且我在講話時也一直跟著說,現在又直接說到要走法律途徑,我實在忍不住了..
我說:請你可以不要講話那麼大聲嗎?我是來跟你講事情不是來跟你吵架的。(他沒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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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我不可能不交管理費,我知道那是違法的行為。我也沒有要不交,只是說,這合理嗎?
他說:你知道當時我本來的提議是什麼嗎?

我說:我不知道。
他說:我本來提議是全部的人都要漲,但是其它樓層的人不同意。

我說:他們當然不同意。漲他們他們就不同意,漲別人都說好。
.
.
.
我話還沒說完他電話響起,他不管我話有沒有說完就自顧自的轉身去接電話。
但我站在他旁邊等了3分鐘左右,我發他跟本沒打算掛掉電話來跟我談這件事,
財委可以這麼不尊重住戶嗎?

接下來我只好自己問警衛說我可以跟其它人反應這個問題嗎?警衛才跟我說我還可以跟誰去反應。
在我問完話要離開始,他依然在講他的電話...


總結:
現在就是其它樓的人都沒漲,只漲一樓。雖是投票,但怎麼看都是不公平。
請有懂這方面的朋友,教教我該如何主張我們一樓少數人的權益。

或是可以介紹我一些途徑,像是該去向那個主管機關申訴才好呢?
謝謝耐心看完...


我不太懂這些問題...
普通這漲價行為並不是說漲就可以漲,
如漲價行為沒有對等的關係的話,
並不能說通過就通過,
何況為什麼你們1F要漲比別人多 ,
這些都需你們1F全體通過,1F要漲比別人多並不是由別樓層來決定,
(那以候都由別樓層繳就好,我這樓層只繳一元就好了)
這好像可以要去地方政府或法院申請仲裁(不太懂...請去問別人),
還有選"管委會委員"時給他嗆聲,不投給他了....哈
還有終極辦法嗆聲:那就租出去給特種行業開店或冰果室...,保證妳那大樓會熱鬧滾滾,房價跌兮兮....

阿吉 wrote:我不太懂這些問題...


謝謝您的寶貴意見哦,不好意思,可能是我說太多多餘的事了。
其實我的問題就是一個:別的樓層漲2成,我們一樓漲6成...這合理嗎?


阿吉 wrote:
普通這漲價行為並不是說漲就可以漲,
如漲價行為沒有對等的關係的話,
並不能說通過就通過,
何況為什麼你們1F要漲比別人多 ,
這些都需你們1F全體通過,1F要漲比別人多並不是由別樓層來決定,


我需要的就是這一方面的回覆,我想知道他們這樣對我們不公平的決定是否是合法的行為,
若他們不合法,那我們這些少數人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謝謝你哦,也期待下一位懂的人不吝賜教~

仔細詳閱你們的“住戶規約“

看裡面是否有提到公共基金、管理費之繳納

看看誰才有權力決定收費水準 (一般應該會是區分所有人會議之決議,或是買賣契約或分管契約有明訂了)



看看是否有授權讓管委會決定

modenalin wrote:
謝謝您的寶貴意見哦,...(恕刪)


大家都照比例調漲嘛 ~~

我們家也是向樓主這樣 ~ 基本上管理費是不繳的 ~
原則上每月會多多少少給一些 (忘了是多少)
而那是用來補貼自來水水塔的電費~~
可以, 不過看看理由吧, 通常漲幅是固定的, 繳交費用比例也是固定的, 1F用到電梯等公設的機會少, 保養費分擔少, 所以少收, 但是如果增設監視器或其它1F專用的設施, 需要保養費用的, 那情況又不同囉. 用比例或許覺得不公, 若用增加的費用 (15~20元) 來看, 應該也差不多吧? 有些費用增加, 就應該用平均分攤而不是比例分攤比較公平吧? (如果電費不是台電直接收走, 這種就應該用平均分攤而不是比例分攤)
其實樓主只要想:管理費已經比別層樓便宜了,火應該會消一點吧.

住在社區裡面,很多事本來就是以(大多數人的意見為意見),是很無奈,不過也是最沒辦法的一種合理吧.

一般大樓的一樓管理費是全額打九折的例子比較多.因為一樓較不會使用到電梯的關係.

至於說住一樓是不是比較少使用到社區其它資源,能不能因此少繳一點管理費呢?個人是認為不應該.畢竟那些資源並沒有限制一樓住戶使用.即使打完九折以後,一樓住戶仍然可能使用電梯,例如到地下室停車場等等.到社區中庭聊天運動散步等等.

至於管理員的使用度較低我認為也不成理.管理員總要幫一樓住戶收信吧?沒有信也總有帳單吧?廣告呢?親友來找呢?總要通知吧?宅急便什麼的送貨來,直接去問管理員你在不在,管理員也要通知你們吧?

況且管理費的訂定是由住戶大會決議後通過的.而不是(一樓全體住戶一致同意通過免漲就可以免漲).真那麼好的話,我家是雙拼的,跟隔壁的商量好,我們下個月開始都不要繳款管理費就好了啊.甚至每一層樓都去私下協議就好了啊.

團體生活之中總是有不如己意的時候啦.想開一點,消消氣吧!
modenalin wrote:
這是我家最近遇到的一...(恕刪)


1).首先看看貴設區的這樣決議是否具有合法性?
請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其內容如下: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行之。

2).若合於規定,也可依以下辦理
請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其內容如下:

非封閉式之公寓大廈集居社區其地面層為各自獨立之數幢建築物,且區內屬住宅與辦公、商場混合使用,其辦公、商場之出入口各自獨立之公寓大廈,各該幢內之辦公、商場部分,得就該幢或結合他幢內之辦公、商場部分,經其區分所有權人過半數書面同意,及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規約明定下列各款事項後,以該辦公、商場部分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 一、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範圍之劃分。 二、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範圍及管理維護費用之分擔方式。 三、公共基金之分配。 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印鑑、餘額及第三十六條第八款規定保管文件之移交。 五、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與各該辦公、商場部分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分工事宜。 第二十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七款及第五十四條規定,於依前項召開或成立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管理委員會及其主任委員、管理委員準用之。

3).先跑完溝通協調程序,然後你拒交管理費,再把結果PO上來給大家參考.那以後我們就知道該怎麼辦了.
modenalin wrote:
這是我家最近遇到的一...(恕刪)


我只能說 ~ 拒繳吧

只能循法律途徑解決了
贏面也不算小... 不過前提是沒有利用到大樓的相關服務或設備喔 ~~
我覺得買大樓店面的真傻 也沒用到電梯 搞不好也幾乎沒用到公設

信件.包裹郵差自己送 掛號.包裹沒收到郵局處理方式好像是連續3次沒收到會貼單 請住戶自己去郵局領

訪客也不用經過管理室 手機聯絡方便的很 電鈴按一按 人不在就是不在

你說開店賺大樓住戶 地點好不一定要靠大樓住戶 通常大樓店面3角窗才比較好 其他...虧死你 碰到好的委員會就好

不好的還給你限制東限制西的 開個他們不喜歡的搞不好還去檢舉你哪裡違規 哪裡違法...

在一樓走動 還要小心隨時有東西掉下來 不蓋你 人跟花瓶我都看過掉下來的 磁磚傷人冷氣滴水紗窗脫落 夫妻吵架

隨手一丟..菜刀要飛下來也不無可能! 一樓店面住戶自行保重

繳管理費 我看還要跟大樓收 收驚費勒

我看管理費繳大樓住戶3/1最差不多 一半是委屈妳們了 超過一半請搬家...

還有店面管理費根本沒理由 由樓上住戶決定 哪一條法律規定的?

建議你提告主委 店面不是有選舉出一個店面的委員嗎? 由他出面你們店面(一樓)住戶全力支持!

再請認識的議員或立法委員支持施壓 先出手先贏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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