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秒讀新聞》快速了解奢侈稅QA~~~(可自行搜尋)

引用部份內容:

稅率:1年內移轉:課稅15% ;1~2年內移轉:課稅10%

實施時間:預計2011年7月1日起實施;只要是法律生效後的銷售行為,都必須課稅。

舉例來說,今年1月1日買進1千萬元的非自用住宅,奢侈稅條例去年7月1日上路,

若房子在今年11月1日以1000萬元賣掉,持有未滿一年,賣家要繳150萬元(1000萬X 15%)奢侈稅。


******* 15%或10%是以總價計 ******


實價登錄~~2012年8月1日~~~~(為五都+基隆+桃園+新竹~~實價課稅做準備)

這兩項打房政策~~~~要置產且~~~停、看、聽
文章關鍵字
奢侈稅 簡單

轉嫁買方....

所以房價漲漲漲....

實價登錄....現在買房的有幾個會查行情??

除了01的會查之外,一般人真的會嗎??
kun7035 wrote:
《60秒讀新聞》快速...(恕刪)
感謝民進黨 低薪 = 省好多人事費 高物價 = 成本沒變 , 賺超多 高房價 = 賣一戶賺幾百
想到一個可能的情況
如果買賣雙方談妥1200萬成交
但因為實價登錄的問題
賣方說 如果給你少20萬 登入買賣的價錢為900萬
買方同意 這樣實價登錄不就沒意義了呢
亦或者是比實價登錄多出來的金額拿現金 是不是也是一個方式呢



Requiem for a DREAM wrote:
奢侈稅 簡單

轉嫁...(恕刪)


難怪政府打房愛怎麼打就怎麼打

反正如果又遇到房價跌

把奢侈稅從15%調到50%,房價就漲回來了

ads2002 wrote:
想到一個可能的情況如...(恕刪)


如果買賣甘願承擔法律風險
當然是ok阿


問題七、實際資訊申報不實或逾期申報有無處罰?規定為何?
答:申報登錄不實、逾期未申報登錄,經通知權利人(買賣案件之買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按次處以3-15萬元之罰鍰,至改正為止。
如屬委由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案件,申報登錄不實、逾期未申報登錄,不經限期改正,直接處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者3-15萬元之罰鍰,至改正為止。


申報登錄不實 ****按次處以3-15萬元之罰鍰,至改正為止。****

實價登錄威力強 房市停看聽

‧香港為例 反映市場供需強弱

‧實價登錄上路 房市先現逃命波

該如何解讀實價課稅實施日期的「政策意向」呢?

若依財政部長的說法,似留有伏筆,

也就是成交量居大宗的台北市、新北市、桃竹地區、大台中及高雄地區,

因累積成交筆數的速度較快,因此,在未來非常有可能成為「優先」課稅的地區,

因為政府並沒有說「全台同步實施」,就像台北市實施的「豪宅稅」般。

引用:中時電子報~~~理財周刊

Requiem for a DREAM wrote:
奢侈稅 簡單轉嫁買方...(恕刪)


這是嚴重錯誤的觀念...

現在房市就已經急凍了, 賣方還想轉嫁到買方身上?

想得太美好嘍

現在的趨勢是,買方只要聽到物件有"轉嫁"之嫌,馬上轉台!
謝謝再連絡~
Requiem for a DREAM wrote:
奢侈稅 簡單
轉嫁買方....
所以房價漲漲漲....

是阿,每個屋主都轉嫁。但問題是沒人肯買,就看到一間空屋空一年。門口的布條價格一直往上調。然後還是繼續空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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