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屋後想賣掉.稅要怎麼算啊!~

本身已有一間房了.
若又繼承長輩房屋後缺錢想要馬上賣掉~
難道也要課奢侈稅嗎?
如果不賣.非自住的稅金也比較重不是嗎...
很難處理耶.
怎樣都吃虧的感覺...
文章關鍵字
Q菁菁 wrote:
本身已有一間房了.若...(恕刪)

吃虧?!!!

那教你一個方法,不接受贈與
那你就不會吃虧了

就好像你中了1000萬,假設要繳300萬的稅,你覺得吃虧
那你就不要去領那1000萬,你就不用繳300萬的稅了

Q菁菁 wrote:
本身已有一間房了.若...(恕刪)


如果都沒交易過,你要擔心的是增值稅


嚇死你
繼承應該不會有奢侈稅的問題,只是增值稅是從贈與人第一次移轉開始計算,所以增值稅可能比較必較可觀。

https://www.ntb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952/7674681008081302755

(from 台北國稅局) 稅務新聞

個人出售因繼承或贈與取得之房屋,如何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邇來有民眾來電詢問,個人出售因繼承或贈與取得之房屋時,要如何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房屋時應依所得稅法規定以房屋出售價格減除房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計算綜合所得。
該局說明,如出售房屋原為繼承或贈與而取得者,應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繼承時或受贈與時該項財產或權利之時價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財產或權利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其得減除繼承時或受贈與時該房屋之時價,應以繼承時或受贈與時據以課徵遺產稅或贈與稅之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該局提醒,出售繼承或受贈而取得者,應依上開規定計算房屋財產交易所得,如僅按財政部訂定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申報納稅,稽徵機關將以查得資料核實計算財產交易損益,補徵應納稅額,並依規定按所漏稅額裁罰。另外提醒民眾在進行房屋買賣交易時,務必保留交易憑證及相關費用單據,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一併檢附,以維自身權益。
〈聯絡人:審查二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50〉
更新日期:2014/09/17

===>
土地部分要繳土地增值稅
房屋部分 要計算財產交易所得 併入下個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稅

賣出價格 x ( 房 / {房+地} ) 減去 (房屋評定現值) 減去 (必要成本)
得到的金額 就是你的財產交易所得

假設房子賣了2000萬 假設房屋公告現值200萬 假設土地公告現值300萬
2000萬 x ( 200萬 / 500萬 ) = 800萬 (房屋占總價之比例, 也就是去掉土地的部分)
800萬 - 200萬(房屋評定現值) = 600萬 --> 財產交易所得
==> 併入個人所得稅 -- 稅率40%
600萬 x 40% = 240萬

所以這樣大約要多繳240萬的稅

主要是因為房屋公告現值 與實際市場售價 差距過大

另外說起來
如果是地上權的房子 以贈與或繼承取得
以後要賣的時候 --- 那財產交易所得 --- 會很驚人

Trillionaire2020
溫套的後代.........要繳很多稅 XD [真心不騙][真心不騙][真心不騙][真心不騙][真心不騙]
繼承時是用多少價值計算

若現值 1000W

繼承時用公告價值 200W 算遺產稅

賣屋所得 800W 要繳稅 但稅率40%

繼承時用現值 1000W 算遺產稅 但稅率 10%

賣屋所得 0W 不用繳稅

----------------------------------------

以前很多人用贈與小孩 房屋並低估房屋價值

以後要賣時 稅是很重的 重到嚇死人

賣不掉 加價賣 再賣不掉 銀行幫你賣
Trillionaire2020
溫套的子女要注意............[偷笑][偷笑][偷笑][偷笑][偷笑]
Q菁菁 wrote:
若又繼承長輩房屋後缺錢想要馬上賣掉~
難道也要課奢侈稅嗎?
如果不賣.非自住的稅金也比較重不是嗎...


奢侈稅還是跑去稅局問清楚吧...

惡法亦法....小心踩中陷阱......

另外還有個人綜合所得稅.....

若是以後房地合一稅...

小心課死你.......
Q菁菁 wrote:
本身已有一間房了.若...(恕刪)
本身已有一間房

因"繼承"取的 第二間屋,要出售第二間 是不需要奢侈稅的喔!

如果是其他名義取的,就會有奢侈稅的產生!!


換句話說,如果本身沒有房,

因繼承取的第一間屋,
在自行買第二間屋,要出售第二間新屋,
未滿2年 就會有 奢侈稅的稅率產生喔!


我的印象...繼承取的,,,土地增值稅都不是已經歸0了嗎
因當初就有 遺產稅 這部分了!
假設104年取得 繼承的..104年售出沒有土地增值稅費用!
但是如果是 103年 取得,今年104年售出,就會有土地增值稅產生!


你賣後
只有 綜所稅要申報,
現在房地合一 都還沒確定,
所以現在賣出 還是依照原始法規,是看你所在地 依照房屋現值 來課徵稅率!!
課徵稅率 就看當地 課徵稅率不同喔


102年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區域 102年房屋所得額比率(%)
台北市 高級住宅 48%
其他區 42%
新北市 板橋區、永和區、新店區、三重區、中和區、新莊區、土城區及蘆洲區 33%
汐止區、樹林區、泰山區及林口區 30%
淡水區、五股區 23%
三峽區、深坑區及八里區 19%
鶯歌區、瑞芳區、石碇區、坪林區、三芝區、石門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金山區、萬里區及烏來區 14%
台中市 西屯區 24%
西區、東區及南屯區 18%
南區 17%
北屯區 15%
中區及北區 14%
豐原區太平區 13%
大里區、烏日區及霧峰區 12%
后里區、神岡區、潭子區、大雅區、沙鹿區、大甲區、清水區及龍井區 10%
梧棲區 9%
東勢區、新社區、石岡區、外埔區、大安區、大肚區及和平區 8%
台南市 東區、北區、安南區、安平區及中西區 15%
南區 14%
永康區 13%
新營區 10%
鹽水區、白河區、柳營區、後壁區、東山區、麻豆區、下營區、六甲區、官田區、大內區、佳里區、學甲區、西港區、七股區、將軍區、北門區、新化區、善化區、新市區、安定區、山上區、玉井區、楠西區、南化區、左鎮區、仁德區、歸仁區、關廟區及龍崎區 8%
高雄市 鼓山區、三民區、新興區及前金區 24%
苓雅區及前鎮區 23%
左營區 22%
小港區 21%
鹽埕區、楠梓區及旗津區 20%
鳳山區 16%
鳥松區及仁武區 12%
大社區、岡山區及橋頭區 10%
林園區、大寮區、大樹區、燕巢區、田寮區、阿蓮區、路竹區、湖內區、茄萣區、永安區、彌陀區、梓官區、旗山區、美濃區、六龜區、甲仙區、杉林區、內門區、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 8%
準直轄市 桃園市、中壢市、八德市及蘆竹鄉 20%
平鎮市及龜山鄉 16%
楊梅市、大園鄉、大溪鎮及龍潭鄉 12%
新屋鄉、觀音鄉及復興鄉 8%
其它(市) 新竹市 17%
基隆市、嘉義市 13%
縣轄市 新竹縣竹北市 15%
彰化縣彰化市 11%
其他 10%
鄉鎮 金門縣各鄉鎮 12%
苗栗縣竹南鎮及頭份鎮 10%
彰化縣員林鎮、大村鄉、永靖鄉及社頭鄉 9%
其他 8%





另外 房屋稅
住家:房屋現值 * 1.2%
營業:房屋現值 * 3%
非住家營業:房屋現值*2%


更正如下:: 繼承取得 售屋 要如何申報 財產交易所得 如下

繼承時或受贈時該項財產之時價,其不動產者是指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
故個人出售房地,房屋依前揭規定計算損益依法課徵所得稅,土地交易損益則免納所得稅。
惟若出售時,未能劃分房地之各別價格,則應以房地取得總額及賣出總額之差價減除相關必要費用,
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之比例計算房屋之財產交易損益。

舉例來說A君100年度出售一筆97年度繼承取得之房地,
成交價1,600萬元未依房地劃分,相關必要費用(如仲介費、代書費、土地增值稅、契稅等)計200萬元,
A君繼承時該房屋之評定現值為150萬元、土地公告現值為250萬元,
出售時該房屋評定現值120萬元、土地公告現值380萬元,
則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為240萬元(1,600萬-150萬-250萬-200萬)×120萬÷(120萬+380萬)。


power.bird wrote:
台北市高級住宅48%


舉個例....繼承大安區某大樓的一戶房地...值3000萬好了(實價登錄,跑不掉)...

假設房屋價值佔1/4...750萬..

房屋評定現值(看稅單)...老房子,可能只有80萬.....

所以課稅依據是 750-80=670萬...納入財產交易所得...

若樓主一年所得120萬.....綜合所得總額790萬...

扣除額免稅額等減去40萬好了...

750萬去納稅...40%........219.5萬所得稅...

從頭到尾你會發現...跟48%沒有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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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若房地合一稅通過,採最高45%累進....

3000-土地公告現值(假設約200萬)-房屋評定現值80=2720萬

2720萬*45%=1,224萬.....因為繼承而來,你持有期間才幾天...說不定未到2年還加重...

这就是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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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這是在被繼承人生前賣掉,且老房子無取得成本資料......

房屋評定現值80萬...*48%=38.4萬才去課稅......

若適用5%稅率.....只要繳19200元.........

若是所得未超過免稅額扣除額...稅負是0
----------------------------------------
----------------------------------------

看清楚了嗎??

同樣處分一間房子.....

稅負從0或 1.92萬到 219.5萬到 1224萬.....

稅負可能暴漲600多倍.......

實施前賣跟實施後賣,差一天,差600多倍,非常的合理??

这就是我們的稅制.......真是看到鬼......


Trillionaire2020
[鬼][鬼][鬼][鬼][鬼]
請問*57%是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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