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張客戶開立的貨款支票..但憑票支付是空白(抬頭人)..卻蓋禁止背書轉讓也有加上印鑑.
結果老闆要我拿去存入公司戶頭..因為另一張支票上抬頭是公司名..故我以為空白抬頭人那張是漏寫到了..
自作聰明的把公司的名字寫了上去..這樣算偽造有價證券嗎?
文章關鍵字
樺0813 wrote:
公司有張客戶開立的貨...(恕刪)


算 (變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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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支票正面只有發票人才能書寫嗎?

=>對 那是發票人要擔保的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

老闆要我下次要注意點...唉....
意思是..支票正面只有發票人才能書寫嗎?
能寫的只有背面是嗎?

樺0813 wrote:
公司有張客戶開立的貨...(恕刪)
樺0813 wrote:
公司有張客戶開立的貨...(恕刪)


你不說,
我不說,
有誰會知道呢

不過你PO在這邊,
大家都知道了

如果不行的話,
去開支票的那邊蓋個小章吧!!
其實我只是想了解清楚..做錯就做錯了...只是想弄清楚..下次不要再犯錯.
呵呵...老闆娘比我還緊張...讓我覺得很窩心..雖然當下我被嚇呆了..
嗯嗯..上了一課了.


樺0813 wrote:
自作聰明的把公司的名字寫了上去..這樣算偽造有價證券嗎?
...(恕刪)

不算!
1. 原本抬頭人是空白的:既使支票上有『禁止背書轉讓』,但因未註明抬頭人,所以,任何人都可以在支票背後簽名蓋章,並存入自己帳戶。如果支票上沒有劃雙線的話,持支票到該付款銀行,甚至可以領現金。
2. 原本抬頭人空白,但是自己(非發票人)加上了抬頭人姓名(包括公司名字),而且支票上本來就有『禁止背書轉讓』:那就發生指定的效力!只能由抬頭人上註明的本人(公司)兌領該支票。但要注意,不要寫錯字!寫錯了要修改,一定要原發票人的印鑑才可以!
沒事不要在支票上面寫抬頭
記得這點就好了。...

這次是因為是本來就是要存公司的票
金額不大的話不會有甚麼問題

很多個人或公司行號也不是很喜歡支票上面有抬頭

但是基本上這並不是妳的支票或妳的東西
事實上妳是沒權利在別人的支票上面寫字的.......
..::No comment::..

Oo小璇子oO wrote:
沒事不要在支票上面寫抬頭
記得這點就好了。...

...(恕刪)

好像不對喔!這樣任何人不都可以去領嗎?
受款人領到票時.就趕快寫名字下去.誰說開票的人才能寫?這是不對的
可以寫,這樣做只是把流通的票據變成不流通的票據。
只是記得寫抬頭人時不要寫錯了。
寫錯了劃除後,還要回發票人那邊蓋章。

一般店家收到票後,如果沒有要去票貼、換票,直接寫上抬頭人及禁背比較安全。

但商業上有時收到遠期票據,有可能老闆會當貨款付(對方同意的話)或是去票貼換現金等,
你的做法沒有法律上的問題,只是下次要做時,最好問一下老闆,搞不好老闆另有它用。



CrazyShark wrote:
如果不行的話,

去開支票的那邊蓋個小章吧!!)

你是覺得樓主還不夠慘嗎?
一起等地球爆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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