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我同事才出車禍,害一個女騎士受傷,對方腦部受傷鎖骨斷裂,大概要休養1.2個月
結果對方父親代她向我同事要求15萬賠償(不能工作及精神傷害部分).
請問各位,像這種情形第三強制責任險還要加保甚麼,才能要保險公司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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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16 wrote:
上個月我同事才出車禍...(恕刪)


第三人責任險不就是用來賠對方的嗎?
怎麼還會不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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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傷害責任險: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於超過強制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金額以上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不可能額度連十五萬都沒有吧?
tony16 wrote:
上個月我同事才出車禍...(恕刪)

第三人責任險的財損
強制第三責任險理賠範圍僅止於傷害醫療部分,不包括財損、精神損失、和工作能力減損這部分。
必須加保第三人任意險加重部份,而且也不是保了第三人任意險加重部份就萬無一失完全理賠,保險公司會根據傷者受傷情況給予適當賠償,但是傷者開出的賠償條件遠高於保險公司理賠範圍部分,保險公司就不予理賠了,甚至有時候還會上法院打官司,有時候還是得掏腰包補貼一點錢給對方。
我有朋友在山路上 半夜4點多 撞到了一個站在灣中間的老阿婆
一轉進去就看到人在眼前 閃都沒得閃

賠了6xx萬

沒喝酒 其實也沒開太快(半夜你跟我說你會按速限開?! 台灣沒幾個人這種人吧)

所以我之後我除強制險外 都會加保第三人責任跟財損 1000/50
有時候不是你想要撞人 不過偶爾就是會逃不掉 一年才幾千 花一花比較心安
怕上法院的話 也有法律ox險的...唉...
強制險,傷害可理賠上限至20萬元
憑單據實支實付

住院費用: 一天上限1500元,30天為限。
看護費用:診斷書請醫師註明:傷患大小便無法自理,即可。

其他的,就要由第三人責任險去補,車子再老再舊,這個不可少。
強制責任險並沒有財損的賠償
傷害跟死亡賠償也是少的可憐.......
一但出事(人身理賠跟車損)絕對不夠賠的啦

每年還是多花3~4千元(三次加油錢而已)買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吧
少則600/50 ,多則1000/60我想應該就足夠啦

tony16 wrote:
上個月我同事才出車禍..對方腦部受傷鎖骨斷裂,大概要休養1.2個月
結果對方父親代她向我同事要求15萬賠償(不能工作及精神傷害部分).
.(恕刪)

強制險在傷害醫療部分有20萬的額度,故對方的索賠金額應在保障範圍內,
以對方受傷情況來說,15萬算是很有正常的了
想請問一下以下這一句話的意思: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
所謂的第三人是指誰阿?
每次看到都覺得很奇怪的用語
是指若是A開車被肇事者B撞到
但是 因為A跟肇事者B沒有關係
所以A算是第三人
保險公司會理賠的意思嗎?

腦部受傷鎖骨斷裂~15萬很便宜了!趕快和解吧!!我還覺得對方開太少了!!
上次朋友的車塞在車陣.是沒汽機車分道的路.有台阿伯從右後方往他的後照鏡部份撞人跌倒也沒怎樣!對方請了很會談的過來!開價10萬後來保險公司還真的7萬跟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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