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前一陣子因為周轉需要於是透過網路找的代辦公司辦理和潤的原車融資

但因為這一陣子實在是周轉不過來,所以車貸並未如期繳納,也有清楚向

和潤表明遭遇到的難題以致無法如期償還款項。

想當然,大公司有大公司的規定,向人家貸款也都有打合約,本就應該

履行合約,發生任何問題都應自行承擔,不可能甚麼事情都要求他人配

合我,但唯一讓我不能忍受的事情是,當初幫我承辦車貸的業務員,竟

然以連絡不到我為由,屢次打給我女朋友要求她要告知我盡快與她聯繫

,連人家在忙也不罷休,更多次在三更半夜打到我家裡面來要我家人告

知我盡快與他聯繫,與他聯繫後質問他為什麼三更半夜打到人家家裡打

擾,竟回覆說誰叫我都不接他的電話,他說他打來也不是催收,只是留個電話

要我回電;三更半夜騷擾"不相干第三人"是合法的做法嗎?
所以樓主是貸了款卻沒繳錢~因為沒錢

借錢本來就是要還,你一直不繳錢當然人家會催

弄到最後把債權賣給討債公司~你會更麻煩~~那不是只有電話騷擾了
重點是我已經有向和潤協商過了,也初步達成協議,只是重點是我不懂為何代辦的業務有如此的權利可以半夜騷擾客戶,客戶的家人,甚至是不相干的第三人,當然大哥是對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本就沒有那麼多理由可以講,但台灣是法治的國家不是嗎?況且我最不能理解的事情是,他只是代辦的業務,催收本是和潤的權責,和潤都沒有三經半夜打到我的手機,更何況三更半夜打到我家裡面跟我女朋友那邊去,怎麼看該名業務都做的太過分了吧?
跟你line的應該不是和潤的員工,而是代辦公司的人吧!

他應該覺得賺不到你的錢而火大才對!

白毛兄 wrote:重點是我已經有向和潤協商過了,也初步達成


那你就與該業務法院見,調閱你家和女友通聯紀錄。
版主! 你沒錢照時間環本來就不對,你跟和潤借錢融資是一回事,你欠錢不按時繳納是一回事!

欠錢環錢天經地義,不然你拿錢借給我我不按時間繳給你看你做何感想? (取暖失敗) 失敗中的失敗!

就算你要告人家你也告不贏.....你輸面比較大! 不按時間繳納貸款是你自己的問題!
現在是欠債比較大啊?認為討債方式不能造成你的困擾?
因你欠債不還讓那名業務損失兩萬,他算客氣了!
樓主是在跟和潤協商 前/後 ,時間點沒說清楚!!!

如果是協商前,代辨打給你也是正常~
一、在電話中辱罵之行為,不成立公然侮辱罪或是誹謗罪,因無公然或散布之情狀

二、嗆聲說不還錢走著瞧或是要去找你,由於原本債權人向債務人討債的權利,並無意圖為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不會成立財產犯罪

三、如行為過當,只能因手段目的關聯性不法,論以強制罪
各位可能沒搞清楚事情的狀況吧?

第一 三更半夜打來的是代辦的業務不是和潤

第二 我是向和潤貸款,不是該名代辦業務員吧?

第三 政府法令本身就有規定,半夜不得進行任何電話催收,更何況他並不是和潤的催收人員

第四 這是在我與和潤協商前,中,後該名業務都有這樣;任何階段都不能三更半夜打來騷擾
非債務人的第三人吧?

第五 我在此討論的是該業務做事情的正當性,欠錢還錢不需要討論吧? 這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且我也已經有向和潤協商,我其實不太清楚他是能在我身上主張甚麼權力? 因為賺不到兩
萬塊告我侵權還是債務不履行?

第六 回文前先看清楚腦袋瓜子先想一下吧? 似乎有人搞不清楚發文的重點

還是說目前的規定是,向該名業務申請貸款,債權就歸戴半的業務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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