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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開發行為之名稱為「裕隆三義二廠興建案」,申請興建基地位於苗栗縣三義鄉拐子湖段726-51地號等65筆土地,現況土地使用分區全為工業區丁種建築用地,面積約為78.0808公頃。
開發行為之緣起
裕隆汽車三義廠設立於民國 60 年代,位在苗栗縣三義鄉拐子湖段工業區丁種建築用地。近年來在汽車市場銷量日益增加的產業背景下,裕隆公司將進行生產線之調整來因應產能的需求擴大,惟面對未來擴產與計畫投入之新汽車產品生產線,生產設備空間仍顯不足。
裕隆公司在三義廠投入汽車生產至今,經歷廠辦合一等生產組織沿革,逐漸建立國際汽車代工生產之基礎。近年來,裕隆公司投入發展自創品牌,於 2009 年發表新自有品牌「納智捷」(LUXGEN),擴增產能的需求日益迫切,裕隆公司更計畫進一步投入電動車等其它具有潛力之汽車市場,而三義廠區在多年的發展下,仍有可供興建之工業用地,為有效發揮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效益,爰此提出三義二廠興建計畫。
開發行為之目的
如前述銷量日益增加的產業背景下,裕隆公司已進行生產線調整來因應產能需求擴大,但面對未來擴產與計畫投入的新汽車產品生產線,生產設備空間仍顯不足。因此,本計畫擬於三義二廠進行興建,建設從車身製造,到油漆組裝一貫之生產廠房,以期推動國內汽車產業之發展,並提升周邊地區之就業市場需求,帶動地方經濟之繁榮。本計畫之主要目的如下:
(一)配合產業政策,推動國內汽車產業之發展。
(二)創造就業機會,增進周邊地方經濟之繁榮。
(三)從車身製造,到油漆組裝一貫之生產廠房,提升國內汽車生產技術水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