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你到底還要不要這房子,如要當然要某種程度的讓步,如不要則要具体找出它的問題,而且足以讓你退的理由,要不后面會很難搞,以上那些大大講的都對,也都是方法。還有,那個定型化契約,大概你仔細看完后,大概會氣死,其中幾百條,其中沒有幾條是保護消者,就算有也是象徵性的條約,絕大部份是一面倒的保護建商。你講這建案,我沒有猜錯,應是三個月前我去看過的華江一品,就是去看時說賣完,不給看,並要求留資料,過二天來電說有空屋(有人退),再約你看屋,三不五時傳簡訊來。這是這家建商的銷售手法。相信它應該還在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