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璞玉計畫)


鱷魚弟弟 wrote:
據我朋友(高鐵.璞玉...(恕刪)

交大拿多少地和地主分回地沒有關係,交大拿的地是剩下百分之六十中的,重劃區分回地都是在百分之四十上下,有爭議的是交大的地段太好!

KaKuDoKu wrote:
是嗎, 所謂璞玉計畫...(恕刪)


看了您提供的連結 http://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196262367085211.56938.139397616105020


想請問(抱歉 我閱讀公文的能力不好)
1. 經濟部以及國科會的回函 都表達了 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
這個案子與他們無關 是嗎?
或是 他們想推卸責任?
2. 所以 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 是新竹縣政府 為了徵收土地
假借國家重大建設的名義 所進行的一個騙局嗎 ?

這樣解讀 正確嗎?
akai2010 wrote:
看了您提供的連結 h...

想請問(抱歉 我閱讀公文的能力不好)
1. 經濟部以及國科會的回函 都表達了 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
這個案子與他們無關 是嗎?
或是 他們想推卸責任?
2. 所以 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 是新竹縣政府 為了徵收土地
假借國家重大建設的名義 所進行的一個騙局嗎 ?

這樣解讀 正確嗎?(恕刪)


看了自救會的 facebook, 其實是有點問題的.

璞玉計畫本來就不是科學園區, 當然與國科會無關, 國科會只負責 "科學園區", 例外的竹北生醫園區隸屬竹科管的是因為中央從台大手中收回來, 因為與科學園區類似所以就給竹科管. 璞玉計畫並不是科學園區, 是都市重劃區, 本來就與國科會無關.

前面提到璞玉計畫算是都市計劃的重劃區,當然也不是經濟部管的, 都市計劃是內政部管的.

自救會當然可以有不同的意見, 但是發文給不相干的單位, 然後拿回函說這是騙人的不是國家重大計畫, 這是有問題的作法.

如果不要璞玉計畫也沒關係, 想種田的繼續種田, 想賣地的就賣地, 不需整體規劃, 大家評本事買地賣地, 這樣應該就沒什麼問題了吧 ! 只是景象亂了點, 可能田地旁就是晶圓廠, 24樓豪宅旁是綠油油的田地....., 這應該也沒什麼不好.

自救會說交大回函說 " 交大竟然回覆說: 璞玉計畫充分落實民眾參與的機制,曾舉辦20餘場的公開說明會、多次的座談會、社區工作坊、國際論壇以及公聽會,邀請民眾代表列席歷次規劃會議、...等等.
謊言連篇......都是騙人的.", 這點自救會的說法有是有問題, 交大與縣府有辦過公聽會與說明會來就是沒錯的. 如果自救會想讓人家多多支持, 最好不要偏離事實太遠.
我是璞玉計劃前就持有地的地主,
不是自救會的人, 根本也沒幾坪建地, 去抗爭我都覺得累

akai2010 wrote:
都市計劃是內政部管的...(恕刪)

如果你要內政部的說法, 其實你也自己可以 GOOGLE 出來...
只是我沒貼而已


交大與縣府有辦過公聽會與說明會來就是沒錯的


除了邱鏡淳最近有開了一些公聽會沒錯(電視也有轉播)
之前有開過....這...有可能
可能剛好我和這邊的鄰居都不知道吧?
不過印象比較深的是意見調查書
上面有一句...
不寄回...視同同意徵收
其實該不該徵收要不要徵收只有地主才有資格出來講話!!!
很討厭看到官員及自以為厲害的教授出來對這事情評論~~~試問她們是地主嗎?
我們在公民與道德裡大家都學過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這大家都忘了嗎?
可以仔細調查地主意願~~~~~大家都是希望能進歨能開發
不然反對的教授及官員要來竹北耕田嗎????那也歡迎你們辭職後免費讓他下田~~~^^


iepmis wrote:
只是景象亂了點, 可能田地旁就是晶圓廠...(恕刪)

大部份都是農業特定區,你說的晶圓廠情況是不會發生的~
不過,之前縣政府說有已經針對反對的人,一個一個去溝通協調,
這點是說謊吧~至少,我從來沒收到任何溝通協調電話,
頂多是一些掛號信,可能是地少吧
璞玉計畫如果不執行,只會對那些用高價已經購買農田的人有損失吧~
我家是12年的透天,建地20坪(甲種建地),建坪42坪左右,
在大馬路旁,離高鐵站騎機車約3分鐘到,可聽到高鐵火車的離站警示聲,
另外,我也搞不清楚要如何徵收,縣政府只是希望你先同意再說,
買東西也沒這樣好康吧,叫賣家先簽同意合同後,再告訴你,他要出價多少錢向你買
只聽大家說:建地20坪(甲種建地)還30%=6坪建地,
建坪40坪左右的房子頂多賠給你200萬左右........
所以,大家都不會接受吧,光是如果要再向縣政府買回最低可蓋房子的土地,
可能又要把原本房子賠給你200萬又還給縣政府買地....這...好慘吧~
更慘的還是最多人反對的,規劃後小坪數的建地全部規劃在靠近山腳下(那座叫什麼山),
反正,就是我家原本離高鐵站很近,最後會變成在偏僻的山腳下
-----------------------------------------------------------------
總之,縣政府沒錢,唯一可行的就是叫原居民犧牲,
最近又接到什麼可配回農地,
可惜,壓根我沒農地,哈,我想配也沒資格吧!
而且,農地特地區一樣規劃在偏僻的山腳下,
配回的農地也不是1:1配回,
又要扣比例給縣政府....這,有人會同意嗎?

steven32 wrote:
交大拿多少地和地主分回地沒有關係,交大拿的地是剩下百分之六十中的...(恕刪)

問題是,那百分之六十...一開始就是原本屬於地主的
有些人是給農地配回建地,算是因為建地變值錢了,
捐出一些地來算合理,
不過,原本是建地的人也要捐地....不合理吧
另外,徵收條例中也有提到,
有設定一個基本的下限,
如果自己擁有的土地換成價值小於下限.....
不好意思...是沒權參加配回土地,
只能自己想辦法跟別人併桌或是,
直接拿補償金閃人~
只聽大家說>>>你自己有去地政處問過嗎?
補償金也有訂定賠償標準及金額~~不是200萬左右每戶目前的居住品質都不同金額有高有低
120縣東興路旁民宅計畫內容是都不會徵收~~只徵收地的部分
120縣只有一小段拓寬道路的民宅有被規畫徵收~~這部分要問地政處哪一段

只想說若是擔心權益受損~~~歡迎自己問地政處不要再聽說了~~~~

反對的人很多都不了解計畫內容(老人家被牽著走就算了)年輕人應該多了解往遠處看...

地方發展只會對下一代更好~~~就算現在留著田請問將來你小孩會靠耕田吃飯嗎?

還不是被他門賣掉而已~~~~^^
Stanley0915 wrote:
只聽大家說>>>你自己有去地政處問過嗎?...(恕刪)

縣政府要來徵收...是他求我,又不是我去求他....
我的鄰居是縣政府人員,後來賣屋閃人了,
因為,連縣政府人員都不知道什麼真正徵收細節~
這次的徵收,要先審核過,才會訂徵收細部規則,
問題是,大家不知道徵收細部規則,又什麼先同意?
不用去問縣政府,因為,沒通過那來的徵收細部規則!

Stanley0915 wrote:
就算現在留著田請問將來你小孩會靠耕田吃飯嗎?...(恕刪)

哈,我沒田吔,只有小房子,問題不在於田!
至於你說的道路旁不徵收,那其實也只是想法之一吧~
也並沒有真正的定案~

jackie07 wrote:
只聽大家說:建地20坪(甲種建地)還30%=6坪建地,(恕刪)

農地分回40%,建地分回30%,這有可能嗎?
我聽到的是那附近很多建地是家族多人持有,所以才會有分回地不能蓋原本大小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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