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即將於明(104)年推出許多攸關民眾權益的新政策或措施,分別為「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逢例假日一律補假」、「預售屋買賣契約應揭露停車空間面積資訊」;修正「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及「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開放陸客金馬澎落地簽」及「移民署組織法施行」等6項,詳細內容歡迎參閱附表。請教各位~如果公司公布明年行事曆~~周休二日的公司~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逢例假日(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兒童節及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日等)一律沒補假這樣公司有違反勞基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