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有哪位大哥大姊可以替我解答一下嗎,我停在黃線裡面吃麵,結果對方汽車要停進汽車格,倒車時沒注意撞倒我的機車,倒了之後還動過現場幫我把機車牽起來,現在保險公司一直說我違規!黃線也很模糊標示不清...!
在尷尬的地方被撞了!

補充~我看完各位鄉民的回覆謝謝但還是談不籠...可能我太年輕,但我不想被唬著唬著
我經過這次經驗才了解黃線所有法規,我如果真有違規我想知道我最不利的程度,我覺得我自己是停在黃線的邊緣,我有些疑問提出來想知道對我有沒有比較好,我不想損失我自己的權益,

1.麵店生意很好,客人都停在騎樓,當天我停車不是停在那個位子,我是停在黃線與騎樓的中間,我尋找過附近並無監視錄影器
2.汽車車主撞倒我的車之後移動過我的車讓我靠近黃線,他有承認他移動過車輛
3.我知道這樣不可取,但我無緣無故被撞真的不想讓自己吃虧,如果我以僥倖心態,換個說法我只是買個麵在旁邊這樣,黃線臨時停車有成立嗎?
4.詢問過警察黃線是模糊的
5.我有看到很多人回答我違規歸違規,賠償歸賠償,但我要如何用這出發點談呢?如果保險公司不接受我的說法,要更深入的話,我需要刑事還是民事呢?或者後續的步驟

補充...有位大大說我不想停汽車格,我是有苦衷的畢竟不是在市區...重機停汽車格真的太危險了,會被仇視可能比被撞更嚴重妳就行行好別酸我了如果在市區我一定會停汽車停車格
文章關鍵字
1.黃線可臨停
2.你是靜止狀態
3.也許賠不了全額

小弟粗淺的看法
就算你違規,他還是要賠錢,比例原則.
難道保險公司的意思是別人違規停車隨便怎麼弄都沒關係嗎
請問是哪家保險公司,我下次看到他們的人車違規,

也給他肛下去。
請他找第三公正單位證明你是違規的,但對方撞你的車也是事實,還是要賠。建議直接報警處理。
Allen9782 wrote: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有哪位大哥大姊可以替我解答一下嗎,我停在黃線裡面吃麵,結果對方汽車要停進汽車格,倒車時沒注意撞倒我的機車,倒了之後還動過現場幫我把機車牽起來,現在保險公司一直說我違規!黃線也很模糊標示不清.....(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9款規定:
「臨時停車係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如駕駛人不在車內或停止時間超過3分鐘均屬停車行為而非臨時停車。


保險公司"依法"來說你違規是合理的

而實際上你可以跑法院或是調解委員會主張你的權益
pau2189327 wrote:
請他找第三公...(恕刪)


違規就先輸一半了
這開車的也太沒有技術了吧

對方的強制險不理賠,

那就要求對方自已拿錢出來賠呀

哪有撞壞別人財物不理賠的道理 ~

何況您又是完全靜止停在黃線 ~

你停在黃線,靜止不動,沒意外的話,對方要100%賠你車損
如果是對方騎車撞到受傷,你才可能會有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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