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ward570106
- 註冊日期:2012-02-09 10:38
- 登入日期:2017-08-19 20:33
- 會員編號:2198060
- 文章積分:0
- 粉絲:0
目前法規並無檢舉獎金規定,不過這可以向交通委員會的立委溝通或許有一天可以實現吧!話說我國的法官真奇妙,舉證過程並無違反程序違法。所以依法官邏輯,大家安分守己就好別想撈一票了!連結自由時報報導http://new...
更多
- 車子停在自家院子被撞(附上照片)
- ...
- 5
- 6
- 7
我們家主張車子修好,代車費、紅包等等的都沒有跟對方求償。如果我是機車-駕駛,先向警察要求開你一張違規停車,然後去醫院驗傷。然後再向你要求損害賠償+收驚費+工作損失+精神撫慰金+醫療費+交通費...你不給-可以啊...
更多
你所說的應該屬於想像競合違規行為,也就是一行為違反二項法條。(二項違規可同時舉發)裁罰時會從一重裁罰。不會有一事兩罰的問題。不過如果連續違規,例如連續變換車道又不打方向燈。當然可以同時舉發任意變換車道以及變換車...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