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ke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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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性伴侶不能領養, 你在教小孩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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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民法第1080條規定採取「合意終止」收養或法院「判決終止」收養;這個目前適用於單身收養及夫妻共同收養,未來同性婚姻修法後也必須納入。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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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博崴山難一案,判決書內容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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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第10條、第11條,規定以「機關」為請求對象(被告),原告當然不可能向個別公務員提起告訴,因為國家賠償制度設計就是將個別公務員吸收進整個國家機器,對外執行公權力就是以「機關名義」為之。所以不太需要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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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看各家庭習慣啦,你小孩叫你時應該不會聽不出來他在叫你就是了吧當然如果兩個爸或兩個媽都在場,或許可以用「大媽」、「小媽」or「名字+爸爸」等去稱呼日常生活的識別上應該不成問題,應該也不會因稱謂而產生你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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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薪200萬「人生勝利組」,不如富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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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種文章的整體命題就很弔詭。什麼是「富二代」?這樣的人是憑空誕生?還是某種制度(自由社會、資本主義)運作下的產物?「貧窮」與「富有」是「相對」或是「絕對」的概念?文章中所說「年收入200萬」者仍比不上所謂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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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同性戀和反多元成家法案是不是要分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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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有更簡單的作法你可以戴假髮~~~。反正雇主擺明禿頭不錄取,但臉我就無能為力了,這要立法的話我也覺得實在很難,不知道該用誰當標準比較好(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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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同性婚姻合法的一個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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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理由聽聽就好,進入法律領域哪跟你討論愛不愛的真正有實益的就是兩個字:「保障」,而且是實質的法律保障。其實直接做簡單的實驗就好,未結婚的人而有男女朋友者,你就跟對方提出:我們在一起就好,跟真正的夫妻一樣,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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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是重婚的廢除吧,其實很多人都有提到啦,例如同性別可以結婚,那多人為何不可?其實我認為這是一個可以努力的方向。只是大家可以先去假想一下,重婚廢除之後,會有怎樣的情形?我認為這是一個可以討論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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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納人民意見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網站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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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當黨產處裡條例」本身就是法律位階的啦,之前黨產會對金融機構發出不得兌現國民黨支票的行政行為,叫做「行政處分」,不是行政命令。「層級化法律保留理論」中的位階由高到低分別是:憲法、法律(含條例)、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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