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在是警方在查案(不管是智財權,還是其他任何刑案)
2.根據犯罪嫌疑人使用的IP與時間,跟ISP調閱資料,所以得到樓主(網路申請人)的資料
= 該走的法律程序已經走過了,不要再跳針什麼法院啊、公文啊....
3.發文請樓主(網路申請人)到案協助說明,樓主只是配合釐清使用者到底是誰
這時候會幾種狀況
有些是有線索可以再追查的,有些是線索斷了無法再追查的
大案還是小案的差別就出現了
能查的當然就繼續查
線索斷了就不用查,回覆報案者線索中斷,看對方願不願意撤告
如果對方不願撤告,就只能把樓主移送,由檢察官判定是否起訴(檢察官可能給予不起訴處份直接結案)
這是我朋友兩次報案的經驗(遊戲被盜)
一次查到是住家地址
對方家長(網路申請人)傳喚到案就知道是小孩在家裡搞鬼,雙方和解
一次查到是公開營業的咖啡廳
警察回覆說線索斷了,沒轍,結案
天堂之路 wrote:
我想要請教的是使用PPPOE上網,警方那邊也會知道是哪一個PPPOE的使用者嗎?
還是說警方一樣只能查到IP和所在地點以及申請者資料,
如果是這樣,使用PPPOE和使用DHCP不就是沒有差別.
因為警方所提供的事發時間是2014年的事情,
這樣是不是表示我最少需要保留相關的使用者資料好幾個月,
1.不知道
2.是的,一樣只能查到IP和所在地點以及網路申請者資料
3.是的,沒有差別
4.沒必要,保留資料提供證據不是法律上的責任,證明你不是使用者即可
舉例:錄影監視器,潛規則是七天循環覆蓋,原則上超過七天就調不到影像
現在很多店家都有私人安裝的監視器,隨著設備進步,錄影保留時間也愈來越長
遇到警方辦案,店家可以提供畫面(善意協助),也可以不提供,這不是法律強制的責任
天堂之路 wrote:
補充一下,這個是已經確定是警方要求協助調查,已經去做過筆錄,
而我的重點在於,使用區域網路內使用者不管使用網頁認證或是PPPOE撥接上網,
經過 NAT 之後,警方到底能不能夠知道是哪個用戶,
或是只能提供時間來要求我提供那個時間段的使用者,
如果警方不能給我確定的使用者是那個帳號或是MAC號碼,
那我是否需要配合警方提供那個時間段的所有使用者資料....(恕刪)
如果區網內是利用頻寬管理功能、內建防火牆的路由器透過DHCP發放IP,路由器的DHCP list會紀錄配發的IP、 IP對應的MAC Address、以及各IP的連線時間/流量等,但如果是用普通的8埠 Switch hub,無法看到這一類的紀錄,很難知道確定是區網下的哪個使用者。建議如果是租賃房屋、有多個房客共用網路,最好還是利用有PPPoE伺服器功能的頻寬管理器,才能進行帳號管理。
電信警察會發函要求協助,通常是接獲著作權所有人檢舉,就所有權人提供的下載IP位址、連線日期時間,發文到IP屬的ISP註冊單位(網路業者)那裡,調閱到IP的使用者資料後,才會找上你,無論是非固定制、固定制都一樣,因為同一時間、同一Public IP只能讓一條線路取得,基本上不會有錯,爭議只在於申請人的這個Public IP究竟讓多少人共用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