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個windows 2000 server 上的權限設定問題想請教各位,希望各位能提供小弟一點意見,感激不盡~~我在server上有一個資料夾,希望某一位使用者只有 "可讀取,可修改,不可刪除" 的權限,請問我應該要怎麼設定呢 ??我目前的設定如下圖:在目前的設定之下,會變成檔案不可刪除,但是連帶也無法修改。可是如果我將 "刪除" 這一個項目的允許框打勾的話,卻又變成檔案能修改也能刪除 ......不曉得我應該要怎麼設定才能做到 "可讀取,可修改,不可刪除" 的權限呢 ??
這裡牽涉到一個問題:有不少應用程式對修改的做法是: 刪掉舊檔, 再把暫存區裡修改後的新資料用舊檔名寫回去.你不准刪檔, 他就沒法再進行下去了.所以有時, 這不是你在權限裡怎樣設定的問題, 還得看應用程式是怎麼處理的......
udu55 wrote:謝謝您的建議,可是我...(恕刪) 是我上面沒說清楚嗎? @@NTFS權限設成"寫入" 就可以修改檔案了..我所謂的"修改"是指NTFS的權限...給到"修改"才可有刪除的權力補張圖比較清楚:
多謝miraclelu大大的幫忙,很抱歉,一定是小弟沒有把問題表達得很清楚,而miraclelu大大解釋的小弟又沒有聽得很懂.... 不好意思,小弟再重新上傳一張我目前的設定的圖片,如下圖:依目前的設定,它的權限是設成可讀取,可修改,而且可刪除檔案,但是如果我是希望設成可讀取,可修改(包含改檔名),但是不可刪除檔案的權限,那麼小弟應該要如何設定呢 ??再次感謝miraclelu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