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預訂手機付了訂金,七天內取消訂單訂金無法取回?(文長)

真田龍一 wrote:
台中家樂福文心店 確...(恕刪)


他是在台中家樂福文心店裡面的店面,不是屬於在家樂福裡面的

我當下已經換了等值的東西走了

只是也不是我必須要用到的東西

昨天打去Sony Ericsson客服到現在也沒有任何回應

會把這件事情說出來,也不是想要獲得怎樣的賠償

只是想告知網友們

下訂之前真的要三思阿....

或是就去直營店下訂單

也許比較有保障

就如樓上的一位大大所言,除非是對方的問題,或是合約有相關約定,賣方是不需要退回訂金的,
小弟就曾經做過這樣的事,打電話給消基會,他們也很明白告訴我,訂金在對方没有過失的狀況下是没有義務退還的,
但是在小弟積極爭取下,很幸運的要回了...(因為不是小數目)
"7天鑑賞期" 只限於郵購.

如果你是親自去店面買回來的東西,
除非是東西本身有瑕疵,
否則是無法隨你任意退換貨的(注意,是連換貨也不可以)

當然,如果店家自己願意提供消費者退換貨的服務,
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但無論如何,
只要你是去店面購買,
而不是經由郵購所買回來的東西,
店家是有權利不讓你退貨跟換貨的.

總之,
並不是所有商品都是用於"7天鑑賞期"

------ ------ ------ ------ ------ ------

至於,
訂金能不能退?!
似乎是眾說紛紜...

但從字面上來看,
"訂金"的意思不就是說---> "我訂了就是要買,如果不買就沒收訂金"

否則,
付訂金的意義...到底是為了什麼呢?!
(當然,如果物品瑕疵,缺貨...或者店家本身造成的問題,好比延遲交貨,這時應該就可以退訂金吧~)

至於法律上有沒有什麼相關規定,
這就有請其他人來補充說明了...

很多人似乎誤解了7天鑑賞期
7天鑑賞期必須是郵購或是電視購物等沒看到商品就下訂的
實體店面除非商品有瑕疵可在7天內換貨
不然是不能退的
adai1981 wrote:
本來想PO文在閒聊區...(恕刪)


訂金按契約規定是不能退的,
當然相對於此,如果店家屆時無法交貨也必須賠償相對訂金的金額,
訂金不僅是保護店家也是保護消費者。

只是開門做生意,當然希望大家禮尚往來。
感覺樓主好像去澳洲當了觀光客一趟~
開開玩笑,別介意。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うちを比ぶれば夢幻の如
上回遇到一位客人,東西帶回家使用後, 要拿回來退錢(不是換貨品喔),
因為物品已使用過了,包裝也拆的亂七八糟,我拒絕他的要求,
這位客人竟然搬出7天鑒賞期等等話語,我只有回他一句,7天鑒賞期不適用在店面銷售,
他就不敢再說些什麼,不過後來我還是請上游廠商幫忙處理,只酌收處理費才解決
其實買賣就是和氣生財,店家也不想得罪客人,只是偶而遇到某些奧客, 處理上就會按照
規定來,不能退就不能退,但這是少數啦!
一般來說,訂金是無法退的,除非有違約情況,版主的情況應該屬於買方違約吧!
訂金不能退這是正常的,這是因為合約的部分所以消費者沒話說,
不過總不能讓消費者遙遙無期的等待吧?合約上面有註明這點嗎?

還是說根本只是口頭上說說就算?


板大,我覺得你不能全怪店家

我覺得您本身也該付點道義責任

加上法律上來說

大多情況訂金是不可以要求退款的,不過還要看買賣契約而定,口頭亦是契約的一種

不過效力比較弱就是了

似乎有人已經把7天內買到瑕疵品和退訂金混在一起了

我覺得這兩樣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妳東西買下去了!契約就構成了,那如果東西可以退錢我看一堆人就把手機玩個七天然後退貨就好了

還可以折現,超賺,然後就沒人要開手機行

另外這交易有一個癥結點:店員難道沒跟你說甚麼時候會來嗎?他既然不知道,他告訴你不知道甚麼時候

會來喔!我想他是絕對有權力不讓你退的,因為是你自己等不下去,這跟你自己購物慾也有關係,你當下

自己決定先付訂金,然後等不下去再來跟店家"恢"

惹得一身腥的是你自己,如果全部訂貨的人都像你這樣子那會怎麼辦呢?

就像唱片預購如果在預購前一天全部預購的人都取消會怎樣呢?

也許手機不像唱片那樣

但我必須告訴你

你已經簽下去那張訂金單!

你就要有拿不回來的打算!


否則,當初你就不要簽!

我相信很多人都配過眼鏡

押金是一定要給的,而且要有一訂的押金店家才會肯替您做

同樣道理,因為你有給訂金,所以他們願意提供服務

沒錯,手機行是很現實的

切記!即使說得天花亂墜,你也要慎正考慮你要不要買

另外手機行最常騙人的招術不外乎就是把"台牌陸產電池"說成"原廠電池"

或者台牌製的配件說成原廠,如果遇到這種店員下次就別去了

你會生氣是理所當然的我能理解,可是這種高科技產品真的要多比較店家

尤其是手機我更能這樣肯定告訴你,因為大家會去買手機的地方大多是一般通訊行

和我們買3c產品去量販店買的方式不同

更會因為不懂而被蒙騙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

別人拿著釣竿,你就不要當魚,要當人拿釣竿釣回去

下次買東西的時候自己小心點

在法律上這種模糊不清地帶最好解決的辦法就是

要買什麼自己研究

不然就把預算壓超低去購買

就像那些40幾歲的爸爸媽媽大多不會買很貴的手機,賺不到他們的甜頭,店員會隨意推薦反而中懇

希望你下次別在當魚了

另外別相信店員所說的每一句話,把每一句話都當屁

當你確定要買的時候問他:7天內有問題可以退貨嗎?

當他給你肯定而且自信的答案:好!沒問題,恭喜!你找到好店家了
(不過這點是要互信的,總不能沒事就去找人硬說要換找碴,店家也要履行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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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當魚,改當鱷魚





訂金本來付了就不能取消阿
因為今天訂金本來就是保障買賣雙方阿
(保證買方買得到貨 保障賣方不會進了貨而買方不買)
況且七天鑑賞期並不適用於實體店面
今天家樂福的店長會讓你採用換貨的方式
其實應該只是不想把事情鬧大
凡事以和為貴~~你說是吧!!
沒聽過訂金可以取回的,
而且手機上市的時間本來就都很不定...
如果不能等待可以不要用預定的方式,
可以等手機真的上市後直接去店面選擇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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