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ppp wrote:我支持陳先生在中文化...(恕刪) 你說的很好所以我並沒有用陳先生的任何一個中文化版本就算求我用我也不用我只是純以旁觀者的眼光來看這件事開頭也有聲明各位能發表各種中文化等軟體來造福版友們的大大其努力是功不可沒本人也很肯定諸位前輩努力的成果只是這位陳先生的態度實在另人看不下去發這文只是純與大家討論希望經由這些文章能讓某些自已為很了不起的人有自覺別把自已當成神了不要等事情鬧大了再來靠杯只會讓人看笑話而已
jude wrote:網友對於陳必嶽先生的公評投票~ 我對他的那篇文章我也有很多意見。太過自我中心了。但伏爾泰名言。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雖然我並不同意你的言論,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我想民主社會就是這樣,大家要可容忍不同的多元文化與言論。用言論或投票來鬥一個人,很像對岸的手法。我個人覺得沒必要作到這種地步。只要他不要傷害或中傷別人,就隨他去吧。台灣能容忍各種人與言論,才能顯出台灣民主可貴。
Pery wrote:不用他的中文化不就得...(恕刪) 問題是那位陳先生會拖人一起下水這種人...................而是他今天自己想拉人一起死這種人真是差勁到底真是倒楣怎會被這種人牽拖到倒了十輩子的楣運遇到這種人
唉~ 早知道會有這一篇文出來前面幾位大大可能方向錯了, 這一篇不是在說陳大大不願分享的事, 而在說他的態度,我個人感受很深刻, 大家可以從下面這一篇看出來(從第16樓起, 就讓人很不悅了):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29&t=1358677&p=1陳大大那種回文的用詞真的很傷人, 現在更是直接說別人的話是廢言, 直接罵人白痴了現在我也不想多說什麼了, 請大家從那一串找我(s5880022)和他的回文就知道了
workman8421 wrote:拖我下水就是他的自由...(恕刪) 沒錯,這是他的自由如果你覺得防礙到你的權利可以對他採取任何行動你有理的話,我相信司法會還你清白要不要告,也是你的自由這就是民主社會表現啊每個人都有自由,但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