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爬蟲類的PDA專賣店,服務真是#@$^#$&$

gddg wrote:
我很讚同你的理由,最近電視上報導泡麵含防腐劑,卻標示成抗氧維他命E是不行的,標示不清或不對就是有問題。
萬一商品有故障造成其他損失(比如短路爆炸起火),店家會賠嗎?一定會叫你找廠商的。..(恕刪)


如果要舉例說明,請搞清楚原由,維他命E用在泡麵上本來就是抗氧化劑的作用,跟防腐劑是兩回事,而且維他命E是合法的的食品添加物,廠商被糾正的原因是沒有標示用途,而且不能把它當成營養成份標示。
liaolc wrote:
如果要舉例說明,請搞...(恕刪)

謝謝您在這方面的指正
原來是不一樣的
現在弄清楚
gttsai wrote:
從事資訊銷售服務業快...(恕刪)


不虧從事這行10年了~相信貴商家生意一定不錯,想必消費過,必定變成為終身客戶~
e-louis wrote:
這段文看起來,讓人覺得你好像是商家的感覺...(恕刪)

雖然我不是你說的樓上那位大大
但這樣講太傷人了
只是站在廠商那邊講點意見,就要被扣上商家同路人的大帽子?
我網上常看到好些澳洲來的客人
連法律是什麼都搞不清楚就口口聲要去消基會告
然後只要有人不同意他的觀點就立刻狗血亂噴
這樣對嗎?
搞到後來只要描頭不對,我有再好的idea也懶得再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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