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ZV500R wrote:
樓上幾位, 容小弟在...(恕刪)
哈哈~~難怪覺得奇怪!沒事的啦~~改一下就好了!
想說怎麼會變這樣!!
monmon wrote:
小弟是有一些疑問的
該店員已出社會工作 難道沒有法律常識 竟然在 NB 中留下明明白白的證據
情願被告 也要蠻幹 這真的很奇怪 除非 該店員已經被逼瘋了 為了發洩 不擇手段
俗話說 狗急跳牆 小弟很好奇 樓主作了甚麼 可以將店員逼瘋到 胡作非為的地步
小弟認為樓主說的事件 是事實的可能性很大
至於是不是 "完整的故事" 小弟就存疑了 ?
樓主文章中盡是哀兵姿態 卻又上 MOBILE01 來放文章
更奇怪的是 還有一批剛註冊的新人 到各版面招朋引伴 "落郎來"
樓主的做法和文中主人翁個性截然不同 莫非另有背後操刀者
這麼懸疑的劇情 應該也可以蓋高樓 比美另一篇 "X男" 大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