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三星要一直仿冒別家廠牌的點子呢??這次是仿華碩

Schi大,那這樣侵權就會無限擴大..
幸好當時發明輪胎的人沒有專利權,要不然全世界有輪胎的汽車都是侵權了。

先生你有事嘛?

4輪車不是唯一選擇阿 但4輪車有很多牌子
且要是當時有專利權 不就可能像是tai大說的那樣


Schindler wrote:
是的,可以這麼說
手機不一定是要摺疊式手機,
還有直板式的與滑蓋式的,
有其他選擇 卻偏偏要作折疊式,
說是抄襲也不為過
不過若最早開發折疊式手機的廠商願意開放給其他廠商使用,
就不算抄襲


所以照你的想法這樣就算抄襲
不就摺疊手機一個牌子 直版一個 滑蓋一個
然後像你說的 願意開放給其他廠商使用 就不算抄襲
asus真覺得自己被抄襲 提告 判決後 才確定這才是抄襲
你講了算抄襲 就單憑你這樣看看產品外面看看裡面
標準如何



Schindler wrote:
您前面所說的都不成立,
是您自己把抄襲行為擴大了


看來無限放大的人是你
可不是只有我認為


Schindler wrote:
請不要光說你相信如何如何,
請舉出實際例子來討論,
三星會被大家認為他老是抄襲,
是因為它實在是前科累累,
而且也有被法院判敗訴過


所以呢?只選擇你看到敗訴的部份
勝訴的部份呢?誰還清白!
但不管勝訴敗訴結果如何 這好像也沒有很重要嘛? 誰會認為三星不是抄襲?
一堆人早已失去理智!

不用我相信 這在你我身邊天天發生



Schindler wrote:
用抄襲來競爭只會讓創新者缺乏動機進行創新而帶來更多的抄襲,
唯有用創新來競爭才會帶來更多的創新

當有的公司選擇用創新來競爭的時候,
有的公司卻選擇用抄襲來競爭,
請問這樣公平嗎?

到底是創新卻被抄襲的公司不長進,
還是抄襲卻不創新的公司不長進??


大致上認同 但我們就是標準不同

公司目的是營利 如果覺得損及自身利益 自然會有所動作
對於消費者 選擇好產品才是我的立場該有的思考

最後你可以繼續批評三星不長進
但那又如何 三星不會理你 華碩也不會感謝你 現在我也不想鳥你!
樓上大大也不用這樣啦,Sch大算是以有獨到創新廠商的立場來講的,其實也沒有對錯,

只是專利權無限擴大後,那全部都在仿冒了。 所以我才會站在消費者立場講,管你有無仿冒,抄得好,那就是好。
taiwan168888 wrote:
Schi大,那這樣侵權就會無限擴大..
幸好當時發明輪胎的人沒有專利權,要不然全世界有輪胎的汽車都是侵權了。


Taiwan大多慮了,
我們回顧輪胎的歷史:

1845年,蘇格蘭人羅伯特·湯普生有個新點子,他沿著馬車的木製輪輻套上充氣物體以避震,不幸的是經過幾次實際應用後都不成功。

1868年,美國人查爾斯·古德伊爾發明硫化橡膠的方法,使橡膠能運用在輪胎上。雖取得專利但並未因此致富,1898年美國一家新成立的輪胎公司為了紀念他的貢獻,把公司命名為固特異輪胎公司。
(以上取自wiki)

乍看之下,似乎輪胎該由蘇格蘭人取得專利,
但是專利制度的設計是要發明人可以教會社會大眾如何使用實現新發明,
故藉由有限制的壟斷權來換取發明人的發明概念、知識給社會大眾,
由於蘇格蘭人自己都無法成功應用,
那他更無法教會大眾實現任何新發明,
理應無法取得專利權,
即便蘇格蘭人取得專利,
專利有效期限為20年,
也就是1865年輪胎專利就會失效,
成為社會大眾所擁有,
任何人皆可取用

再來,1868年美國人發明了硫化橡膠,並將橡膠套用在輪胎並取得專利

由以上看來,不管發明輪胎的人有沒有取得專利權,
都沒有造成全世界有輪胎的汽車都是侵權,
實際上專利並沒有大家想像中的那樣恐怖

Taiwan大對於不同立場的人仍會給予尊重,
在下雖與Taiwan大立場略有不同,
但仍樂於與Taiwan大討論,
Taiwan大的態度實為01論壇的典範,
在下願向Taiwan大多學習這樣的修養
taiwan168888 wrote:
所以我才會站在消費者立場講,管你有無仿冒,抄得好,那就是好。


Taiwan大,
我跟您不同的立場在於,
如果是真心為消費者,有意提供較佳的產品給消費者,
那要抄的話,
就要抄襲的廠商付錢給被抄的對象,
不管是要技術移轉或是專利授權都可以,
如果廠商這樣作,然後自行吸收授權費而不轉嫁消費者,
我會說它抄得很好,
是真心為了消費者

我不喜歡抄襲的廠商抄了還故意不付費使用智慧財產權,
然後讓消費者使用違法產品,
讓消費者共同承擔責任,
(被侵權的廠商是可以直接告消費者的,只是較少)
但是真正獲利的是廠商
To Sch大,感謝你,我只是覺得討論沒必要那麼激動。 我整個讀過一遍,算受益良多,只要有二十年的限制就沒問題,我真的多慮了~

To F大,我真的不是三星派來的啦,只擁有一台一千二百元的三星手機,只能說我很欣賞三星拷貝技術。
小故事與你分享。 ...之前在和鑫光電看TPM,聽員工說有一次三星的韓國人來看觸控面板的製作過程,看到技術員摸到玻璃正面,韓國人當場拍桌子罵主管,可以算是他們很重視產品品質吧?
這樣蠻好的阿
先讓三星賣
賣的差不多ASUS在去告他們
還可以賺大筆抄襲費用
何樂不為呢
有誰敢否認想到變形不會想到華碩嗎?
你還能想到其他廠牌嗎??
三星真的抄得很誇張
從S2到現代這台"變型"
每台都看得出來是在抄什麼

如果我們不講求所謂的創新
或者是"沿用該概念加以改造創新"
只會直接抄
那我想這根本沒有激起什麼動力

如果這事情不講出來
大家還是持續支持這所謂的"盜版商"並購買
讓他們有資金,繼續抄襲別人智慧
人類的科技永遠都不會進步




首先先推一下即使論點不同也可以心平氣和的兩位大大

對於產品是否抄襲,我不夠聰明,所以我無法也沒有資格斷定

但是抄襲對消費者是否真的好持保留態度

短期內也許消費者得利,但是長期來看,當創新的人無法在創新上

獲得該有的利益時,甚至被瓜分,甚至虧損(研發是一筆大錢),最

后想抄襲的人也沒有東西可以抄了,賠本生意是沒人會做的

既然創新無法獲益,誰要創新?

世界也就停止了轉動

最後附上內地一篇有趣文章 如果Jobs是中國人(轉貼自豆瓣)




因為他是私生子,所以他會特別自卑,同學們經常嘲笑他,小喬布斯特別要強,幾乎每天都和同學打架。最後實在是沒辦法,喬布斯夫婦只能給他轉學,但他天資聰明,所以成績一直都不錯,考上一所不錯的中學。中學的喬布斯對課本上那些死記硬的東西不感興趣,而且他也不喜歡他所讀的中學。他告訴他的養父母,他決定不再上學,老喬布斯對兒子的決定非常生氣,在談了兩次未果后,狠狠地把他揍了一頓。喬布斯最後實在沒辦法就只好繼續上學,但因為對學習不感興趣,喬布斯的成績從此一落千丈,中考考得不好,只進了一所三流高中。在這裡面喬布斯認識了他的合作夥伴斯蒂夫·沃茲尼亞克,兩個人都對電子產品非常感興趣,在全國的發明大賽上,他們的產品獲得了全國電子產品競賽的一等獎,但因為英語、語文、化學成績都不好,喬布斯和沃茲尼亞克兩個人都只考上了一所名字帶電子的大專。在大學裡面喬布斯和沃茲尼亞克如魚得水,每天幾乎都呆在實驗室裡面搗鼓他們的產品,但他們實驗的次數太過頻繁再加上學校買的都是三流的產品,經常把學校的設備搞壞,所以學校決定不再讓他們兩個人繼續在實驗室搞研究。然而兩個人經過刻苦鑽研,也搗鼓出一些產品,其中的一項發明被一家公司看上,老師把他們兩人的發明偷偷地拿去轉手,賺了一大筆錢。喬布斯二人不服,找老師評理,一直告到學校,結果學校站在老師這一邊,喬布斯憤然退學。
  
  喬布斯對電腦特別痴迷,所以他選擇北漂到北京的中關村,開了一家電腦組裝公司。他特別注重客戶體驗,所以他組裝的電腦非常好賣,但其他的店很快就複製了他的產品,而且價格更低,他的生意捉襟見肘。產品被別人山寨,他的生意一落千丈,昂貴的房租費使喬布斯的公司難以經營下去。一次城管收保護費,喬布斯因為沒錢交,結果發生了衝突,喬布斯的店面被砸,人被打住進醫院。病好以後喬布斯到一家電子廠上班,每天在流水線上工作超過12個小時,每天累得回來以後倒頭就睡。通過別人的介紹他認識了一位外地的姑娘,很快他們陷入了熱戀,然後就同居了,不久姑娘就懷孕了、喬布斯覺得房價太高,他又不想貸款買房,就讓女孩把孩子打掉,但女孩堅持把孩子生下來。最後沒辦法,他只能和女孩結婚。
  
  他們買了一套房子,房價太高他們只能分期付款,從此以後喬布斯每天過上班族的生活。
  
  突然有一天喬布斯覺得自己身體不舒服,去醫院檢查,結果發現是胰腺癌晚期。家人拿出所有的積蓄,輾轉在北京、上海各大醫院治療,但因發現得太晚,已經回天乏力。在發現癌症6個月之後,喬布斯離開了人世

  56歲的喬布斯走完了他平凡的一生。沒有蘋果、沒有Mac、沒有iPhone、沒有iPad……


ashin741202 wrote:
喔!

所以當有摺疊式手機出現的時候
其他牌子都用折疊式的都是抄襲來的?

當汽車出現的時候,四個輪子
其他廠牌的車子都不能是四個輪子的配置?

諸如此類的所有 都應該只能有一個牌子嘛?

這樣是把抄襲行為的範圍無限制的擴大嘛?!

而且我相信今天即使將三星的創新的產品和抄襲三星的產品放在一起
某些人一定也失去判斷,認為三星抄襲別人!
幾乎每個牌子都多多少少參考了其他牌子的設計!
誰來講? 這麼針對三星!

不管如何 怕人抄襲就想辦法維持自己的差異性
不然被抄襲甚至超越 只能怪自己不長進了!


喔!
摺疊手機!四個輪子!
把抄襲行為無限制擴大解釋??
阿信同學!

就此變形產品
三星就是抄華碩

前幾天新聞,華碩太極也出現在三星裡面了.....
這很明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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