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 wrote:
其中一種控制光源的方式是將照書機放在一個光源被控制的獨立空間,例如:
http://www.atiz.com/


1) 類似的東西網路購物有賣一些小型的打光蓬,
視大小約 1000~3000. 給有些人賣網拍商品使用
主要是要兩個以上的打光源, 以及光線的擴散罩 / 布幕
-> 這邊題外了些, 其他人可參考一下攝影用中高階閃光燈或打光傘的訴求和原理應用

2) 現在一些 3C 商品的廉價小型閃光燈用的是 LED 光源的話, 光的分布與光的品質不理想

3) 至於 Book Saver 的話, 因為支架不透明, 外部打光再怎麼強化很多時候還是無解
反正只是個訴求 廉價.快速.且堪用 的東西. 對品質不用期待太多

至少用這個照的時候還不用拆書.
用一段時間後對品質不滿的話, 再去買一個正規掃書器材就是了.

PokerKing wrote:
這台我之前有看過
可是台灣的著作權法很機車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啊


請自炊

第 91 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成立的前提是 "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



edenxxx wrote:
我一直很想要這台:

http://www.fuji.com.tw/products.asp?PNO=746

最主要是速度夠快,品質應該也挺好。


這價格, 在日本可以買一台自動送紙的 Fujitsu S1500 了

Syaoran wrote:
可惜這個價位居然還沒...(恕刪)


邊角掃書的訴求不太一樣:

優點: 不拆書
缺點: 慢, 費工

chiyenms wrote:
請自炊第 91 條 ...(恕刪)

自吹是自用的意思?

您只要一掃書幾乎就等同於重製他人有版權的書籍了
因為您不會掃自己出版的書
自己出版的書應該會有電子檔 不需要掃

而他人賣給您的書只有移轉所有權
而無移轉重製權
根據我在智財法院法官同學的說法
他覺得除非能主張合理使用
否則是構成犯罪的

也就是自己有一本實體書
掃描變成電子檔放進去平板帶著看
這樣就是犯罪 無法主張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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