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OS13 wrote:由於小弟的父親與洪經...(恕刪) 這件事越演越烈,感謝網友聲援不過小弟立意不是叫網友不要去,只是說明當天發生的事情,覺得不合理,提醒如果有像小弟會帶衣服換的要注意一下如果業主找經理,經理要找我,這樣又是困擾了,過了就過了....小弟也跟經理提到網站沒有說明這樣的行為就要收場地費,入場時也沒有牌子說明,只有一個阿伯在收錢.一般人不會知道這樣要另外收費的
A.K wrote:樓主你輸在"地產權問題"那是私用地...(恕刪) 我是很同意A.K以及許多網友的想法至少我是把這裡列為拒絕消費處了但是地產權問題並不是樓主的弱項在標示不清的收費 (不收費不放人?)已經不是消費糾紛了,這是刑事問題就算不涉及恐嚇取財(應該是沒有、描述上沒有要危害人身安全)但個人認為是有妨礙人身自由了,請個警察來報案應該就知道了
我也有發一封信去,內容如下:這是在mobil o1上面看到的您們應該要上去看看這一個討論區很熱門也很多人在看,是該要重視一下的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54&t=838174&p=1幸福園丁的回覆如下:嗨過客您好謝謝您的來信,方舟會對於此事情及愛好攝影的人士近日內在官網說明綠葉方舟-森林園丁-洪啟生敬上========那就請樓主再自己看一下他們要怎麼回覆,再請各位大大看是否回覆的滿意路過替打抱不平的平民....
raytracy wrote:大家別太擴張自己「消費者」的身份了, 消費者真的最大嗎? 老闆也可以主張他想「選擇客人」的權利吧?...(恕刪) 恐怕不是選擇客人的問題吧再不明訂收費標準,任意事後自行評斷商業行為很簡單說,這應該是『違反法律』的單方契約(甚至沒有契約) 強行收費這是違反消保法若有不付錢不放人情事,更是違反刑法妨礙人身自由講得偏園方一點的話,這是黑消費,就算不觸法也不可取就是不告知費用,妳開一瓶汽水突然告訴你這瓶 $200 塊去請消保關調解看看,汽水這種CASE可能未必被起訴,但幾乎可以斷定違反市場對價太多,不會讓你收20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