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shen wrote:
樓主絕對可以客氣但是...(恕刪)

(2) 新人不是公眾人物,可維護隱私權、不答應被拍攝
在法律上,無所謂公眾人物的定義,這個很容易引起爭端,就如同在歐美的法律上,判決書上也無所謂權貴子弟,犯法就是犯法,無論是何身份。否則又和開宗『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抵觸』,例如前陣子有一個判決書,所謂權貴,就非常沒有法學素養,你可以就犯法內容條文陳述,但不應加入這樣和法律抵觸的陳述。只能說台灣的法學素質還有待提升。

個人認為著作權這東西,之前幾位有些好像誤解了....

至於拍婚紗這事,我也覺得就是尊重二字

雙方都該互相尊重…

在我工作會經過的地方是滿熱門的景點,
常常有演戲的劇組封路拍戲,大概他們認為景不錯,而且也偏僻,
不影響太多人,不過我總是被影響的那個人,
如果有留一條縫的話,我就會稍微偏到旁邊盡可能不影響他們拍攝,
如果是封路之類的,我就會去抗議…
路又不是你家的,你們要拍戲我就不能過了?

說到這個又想到一個好笑的…
曾經有個叫陳x甄的藝人(打撞球的算藝人嗎?)
想借用我們公司大樓樓下換衣服,
樓下的同事打來問是否能外借…

還補了一句「她說借她的話可以送我簽名照,我又不認識她要她的簽名照幹嘛?」

扯遠了...

尊重這東西… 是內化的工作,只能自己要求自己,
或者,有空也要求一下別人,看能不能幫忙對方除一下劣根性
拿相機出門前,先問問自己:拍照還是旅遊?

longmild wrote:
在公共場所,拍他人是不侵犯隱私權的

===========================================
在公共場所拍他人是不侵犯隱私權的?真的嗎?

那被拍的人要告你侵犯他的肖像權會成立嗎?

照您的說法,我可以在西門町對每個人都拍一張特寫了,真棒耶!對方要是抗議也是不成立的嗎?
cyberwizard wrote:
首先,需要聲明的是:...(恕刪)


我部分也許講得太極端了

但部分也是事實

當婚紗、服飾、造型、設計完成,著作權即成立 (留意著作權跟商標不一樣)
著作權人不歡喜你攝錄,當然可以主張禁止
至於有沒有犯法,的確不是著作權人說了算,當真兩造上法庭,給法庭判決去
攝錄人可以主張並非意欲侵權利用,著作權人怎麼主張又是另一回事
尤其服飾設計這種東西,滿是市場競爭或抄襲,可吵成有吵成無。不是我們這邊說的算

隱私權,在偷拍新人這邊的確不容易成立
不在私人空間,是很不容易主張 (肖像權很難在這邊使用,又不是商攝或登動態平面媒體)
但就同板上有人不喜歡同好猛拍自己女伴,而拍者、不愛被拍的的人,各持什麼理由,只有自己知道
想好好拍的基於尊重問一聲,不好意思問的躲遠點拍、別讓人不自在
同樓上大大所說,『爭議』是存在的
不然真的被訴訟纏上,有事得不嘗失、最後沒事也是惹了一身腥

話問一,偷拍新人回來,是不是藏電腦裡自賞?一放上網路就絕對可成為一件爭議
話問二,如果別人請你不要拍,捫心問是否會自行刪除照片?那是我們有沒有真尊重的自評
凡是普及化的東西必有這類道德污染問題

就像很久以前的網路遊戲中文化然後小白就來了

正如現在數位單眼平民化.... 小白也來了。
Intel Pentium MMX 200MHZ ASUS TX97-E NEC 32MB EDO RAM*2 Winfast S280V2 2MB Q
看來看去~~~每位大大說的都真有道理

話說~~小弟拍結婚照時在苗栗的龍騰斷橋與勝興車站拍照時
在一旁的路人滿懷著羨慕與祝福的眼光看著我們拍照

當時~~~小弟一行人(攝影師+攝助+服助)在拍照時,都會等待旁人先行通過,然後再就定位拍照
甚至~~~有時候明明"示意"請路人先通過,但是他們卻用祝福與羨慕的微笑"示意"讓我們先拍照

結婚是人生大事,拍婚紗也是人生大事.........互相的尊重與體諒應該是"最基本的禮儀道德"吧
smor_wang wrote:
看來看去~~~每位大...結婚是人生大事,拍婚紗也是人生大事.........互相的尊重與體諒應該是"最基本的禮儀道德"吧(恕刪)


看到這邊又忍不住發個言, 真不好意思

我想互相的尊重真的才是最有效的解決方法吧

當初去京都玩時, 路上的遊客看到有人拍照或者自己在拍照時都會止步等待 或者從旁邊快速繞過(有時候路真的不大 真是難為人家了)

最後自己也會學到拍照時竟量不妨礙他人 盡可能讓人家先通過後再舉起相機 我想這個真的是良性循環吧

(有個很好玩的經驗: 在銀閣寺的時候 我前面的工作人員在等我拍完在通過 而我在等他先過去再拍照 結果我們兩個居然這樣僵持了五分種 想想也真是很有趣)
我們結婚找了一堆來拍,
只要號稱有免費的來,一定有一堆

我省了婚紗照的錢,每個人給我一份COPY是一定要的!

他們賺到練技術

真是奇怪,現在的婚紗照不附底片的
文太說,沒輸過就不用改
jasonlin1976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一個...(恕刪)


大大說的是..風景不是屬於單一人的.只是也該有個先後順序.當天拍婚紗的大哥也很有性子等前面的人閃光了才上.
只是那天的景像是我一輩子最想笑的...
"烙郎"是真的.只是新郎電話掛沒多久.不討喜的人物也自動閃人了.
只是拍的人不夠禮貌,而版主的立場當時不夠明確,讓人家繼續拍再來抱怨

不過看到人家結婚拍婚紗,也會想拍一下,只是都用長鏡頭遠遠的拍,不敢打擾或吵到攝影師
這是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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