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攝影師拍攝,結果不付費就使用照片是惡劣行為嗎?

yansson wrote:
接下來別批太用力嘿,下次我再對這主題發言,就是提出告訴了...(恕刪)

所以你要的到底是什麼?

1.提問適法性??
你不覺得這應該去法律事務所問比較對嗎?還是你覺得這裡有免費的律師義務讓你做法律諮詢?
要免費法律諮詢的話,鄉公所那有調解委員會吧

2.討論商業道德??
如果你說的是真的,那麼沒經過同意就擅自使用他人照片的確是錯誤的行為
這有必要討論嗎?為何不直接提告?更何況從頭到尾只有你單方面的說辭,是真是假誰曉得?
沒錯,真相只有一個,不過你說的未必就是真相

3.要告訴版友小心別遇到惡質業者?
如果是這樣,那講清楚吧,看看到底是哪家民宿?
讓01的版友有所警惕,只要你說的是事實,沒什麼好怕的

4.取暖?
如果是這樣,那我只能說從整串文看下來,好像不大成功,當然我不會說這是自取其辱
不過要是沒取到暖,還造成反效果,那你的確不再回應會比較好

5.推銷自己的圖?
我覺得用這種做法,只會搞臭自己,這點小聰明樓主應該懂吧
更何況有實力的攝影師應該很不屑這種做法,我想你不至於會這麼作才是.

6.想藉此踏入業界?
這在我看來更不可能!!不是說開版想踏入業界這件是不可能成功
而是用這種炒話題的方法是不可能的,與其搞這些名堂,還不如去多拍點照多看點書
至少構圖,取景這些觀念書上都有寫,多用點心拍的話要做職業攝影還是有機會的

以上六點哪些是你的發文目的和訴求,如果都不是的話,請你至少自己先想清楚
如果是的話,那在你蓋了幾棟大樓之後,請問你達到目的了嗎?
要是你覺得OK了,那很好,就請你不要在浪費網路資源,別再發了
如果沒有,也很正常,因為在我看來打從一開始這做法就不對了
如果您對我的照片有興趣的話,就請多逛逛我的相簿吧 http://www.flickr.com/photos/8884105@N05/
yansson wrote:
接下來別批太用力嘿,下次我再對這主題發言,就是提出告訴了


又要人批又不准人用力,還要提出告訴,
看起來只像是長不大的小孩取暖不成惱羞成怒
yansson wrote:
聲明~

1.這主題是討論智慧財產權,請不要拿我照片拍多爛來作文章,這不是評圖大會,
對我人身攻擊的網友,我保留法律追訴權

2.建築物肖像權比照片著作權重要,我領教到了

3.批我的人是什麼心態我不知道,總是模糊焦點,我也懶的回應,有工作要做了,
要我回應的可以mail給我yansson@hotmail.com 有空再回
接下來別批太用力嘿,下次我再對這主題發言,就是提出告訴了

差點忘了護貝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denchen wrote:
yansson兄....
請不要學政治人物
法律上並無"保留法律追訴權"
對於"毀謗"你的網友,要嘛提告、要嘛不告
沒有那種"保留法律追訴權"
那只是政治人物作秀的慣用語吧了


應該只夠稱得上「見笑轉生氣(請用台語)」,如果政治人物像這樣搞,小弟猜想應該很快就玩完了。

想要別人的意見,就要拿掉自己的成見,動不動把「告」掛在嘴邊,只是證明這半桶水永遠裝不滿(搞不好越來越少)。

要就玩大一點嘛,盡搞一些小動作,小鼻子小眼睛....
yansson wrote:
聲明~

1.這主題是討論智慧財產權,請不要拿我照片拍多爛來作文章,這不是評圖大會,
對我人身攻擊的網友,我保留法律追訴權

2.建築物肖像權比照片著作權重要,我領教到了

3.批我的人是什麼心態我不知道,總是模糊焦點,我也懶的回應,有工作要做了,
要我回應的可以mail給我yansson@hotmail.com 有空再回
接下來別批太用力嘿,下次我再對這主題發言,就是提出告訴了...(恕刪)


以下是事件中業者的留言
fulianya wrote:
你們好,我是代表富良野歐爸媽之家的發言人


這件事情已經對我們造成影響所以我們希望板主留下電話讓我們能主動和他聯絡

我們所使用的那些照片也從來沒有談過價錢更沒有說過要付錢
而是如果我們想要請板主為富良野拍攝所有照片再談
我們會拿到他所拍攝的富良野照片也是板主給我們網址的也說可以直接擷取

我們非常沒辦法理解板主怎麼會如此發問更講出這些不是事實的東西

從頭到尾版主你也都沒有主動跟我們聯絡過
但卻又在這裡講出這些抹黑我們的話

你的出發點為何呢?...(恕刪)


原本這篇想說告一段落,小弟也無意再針對事件回應,
而樓主在前面留言也說到不願再浪費時間在此,
既然如此就別再回應便是...又何需再留下此篇回應呢??
來這發問題詢問求解答,或許答案盡不如樓主意,但這也是樓主自行列文不精確所致,
想任意興訟這是樓主的自由,但請記住興訟者未必都是最後的贏家,
其中利弊,相信樓主本身也會明白...
與其先考慮到興訟部分,還不如先花些錢詢問律師可行否,又或者要小弟介紹也行,
至於樓主更改主題及內容部分,像01這樣大型的網站都會有資料存底,並不會因修改而不存在....
慎思~

既然樓主連開兩篇主題,卻都沒在其中取得溫暖,就讓它沉下去便是,不要看不要點也不要回,
自然樓主也就不會在意,而若有人留言對樓主涉及辱罵、污辱或人身攻擊,
您可以做的是決定"告與不告"而已。

=================================================
舉個例子:
像樓主留這樣的回文,對於留有可能涉及樓主本人看起來不悅字眼的那些人,
因為怕被樓主告,導致身心受創,所以這些人也可興訟告樓主恐嚇嗎??
這都只是講法上的問題,當然也可提告,成不成的問題而已,
就不用去扯這中間會浪費的時間與金錢部分,
雖然電視上會看到很多成功的案例,但...在這些成功案例的背後是更多失敗的案例,
只不過就因為失敗,沒有任何的新聞價值,所以看不到。

以上供樓主參考...
yansson wrote:
業主已來過電話,說明為何誤用

主要是忘了照片是誰拍的,然後一般遊客拍的都告訴他們可以用,所以也就認為可以用我的照片

其實就算一般遊客也不能隨便用的,看來業主對於著作權也不是很清楚...

我不會提告,也同意將照片下架而不用付費,希望以後多留意版權問題

一開始在這提問是想多了解一點版權問題再和業主談(果然也有人說業主可以告我)

既然已取得連繫與尊重,也可以告一段落了,讓他沉了吧,生意還要做

看了另一篇樓主裡面的留言,
後來又來開這一篇,真是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還不是想來打廣告自己的圖~說自己多會拍別人喜歡到去盜用
自己受了好多委屈~要來取暖.又腦羞成怒= =又說要告誰告誰的
我才不信你有告~都自己在說..
像我都不跟人家說我跟李小龍是同門師兄弟~成龍他們一天到晚找我去飲茶
這些事難道我都要告訴你~我是一個淡泊名利的人你知道嗎
1.看完整棟樓感覺這只是業者"私自商用"並非"盜用"啦,樣張不是樓主主動寄給民宿業者的嗎?況且僅業者和樓主兩人口頭上的招呼一下,是否已達成約定還很難說吧,有第三人在場可以證明嗎?還是白紙黑字的商業合約?
2.前面有網友說第二張照片看起來像亂葬崗,樓主說這是污辱了民宿業者.............我倒覺得是樓主污辱了民宿業者吧,是您拍的照片搆圖上令人產生那樣的感覺啊。剛剛第一眼看見時我才在想說,怎麼會像是荒廢的房子呢,有點"民雄X屋"的味道耶,果然還真是出自一位有自信的專業攝影師的傑作.................
誰叫你要到01貼文,這裡不談正經事的,不懂嗎?
pht3488 wrote:
誰叫你要到01貼文,...(恕刪)


HAHAHAHA~~~~一針見血一語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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