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家地理攝影大賽,這等級應該不用我介紹世界級的攝影大賽本來很想要參加一下(志在參加)看到大賽規則的備註如下註一:報名人知悉並且同意,永久無償授權台灣三星電子得將其作品(無論是否得獎)使用於三星電子網路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市場行銷用途上。我有沒有看錯?還可以出版賺錢,永久使用?連沒有得名的作品都整碗端走國家地理到底拿了三爽多少好處?相信國家地理不會不知道著作權使用的拿捏我是覺得很墮落不知道各位大的意見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