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手機內建相機,會不會成為偷拍的新興工具呀?!

今天我看聯合新聞網的文章,他說目前內建照相功能的手機越來越多,所以相對地使用手機偷拍的人也越來越多。

聽網路新聞上說:國際性行動通信組織GSM協會也曾討論是否強制手機拍照的「卡嚓」快門聲不能關閉,作為警示聲防止不自覺被偷拍。不過,實際執行都有爭議。

這話題我倒是覺得挺新鮮的,各位看法如何呢?!
小弟是覺得手機內建照相功能,是為了滿足我們隨時拍的慾望,且複合式功能在往後會越來越流行。
越加禁止,大家反而會越想嘗試,反正手機本身無害,有害的是那些存有"邪惡"想法的人~~~

PS:相關消息在下面....^^"
聯合報-保留「卡嚓」聲 偷拍禁得了?
聯合報-照相手機功能多 成了偷拍好幫手
不能強制關閉只會造成到時候關閉"喀擦"的密技流傳或新興行業而已
偷拍源自於人的天性,和工具無關。
非常贊成O大的看法....
科技的進步與發展是起源於人類的智慧與需求...
如果因有部分不法份子將高科技的產品用於不法的行為,而就去限制科技的發展...
那我們也不會有今天這麼舒適的日子過了.....
公德心..就是公德心...大家一起加油吧......
O大說的沒錯,偷拍源自於人的天性
再怎麼樣的限制,還是會有人想辦法破解照相無聲
所以,最終還是只能靠個人道德操守來把持
菜刀可以用來剁菜剁肉,也可以拿來砍人,總不能因為有人拿菜刀來砍人後,就禁止大家使用菜刀吧!
墜入敗家的無止盡深淵~ Mobile01.com
只是越做越小, 功能愈強, 偷拍愈方便,
"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
兩難啊!!
這讓我想起了以前在網路剛流行的時候,也有過類似的爭辯(沒辦法,邁入23歲以後,常常會想起以前的事情)

當時的網路被很多人批評為製造社會問題的溫床,上面有色情、暴力,甚至還教人怎麼做炸彈,這也是1996年柯林頓政府在憲法修正案時附帶提出所謂的「風雅條款」的起源。風雅條款裡面有一個極富爭議性的條文,大意是說任何散佈設置網路色情資訊的人,都可以刑事罪名判罰(詳細的坐牢刑期我忘了,不過印象中其實還蠻重的)。

這個條款在經過了大規模的爭辯以後,最後送到了大法官會議,會議的結果是判定為違憲。我永遠記得當大法官宣佈結果時,之後所說的話:

「如果今天我們可以決定什麼樣子的內容得以存在,明天我們就能決定什麼樣子的思想可以存在!」

同樣的,我也一直認為,不是網路帶給我們社會問題,而是我們把社會問題帶進了網路!

如今,在手機內建數位相機逐漸普及的此刻,無可諱言當然會有偷拍的問題產生,但我想問的是,從產品面來加以限制真的就能解決這個問題嗎?偷窺乃是人的天性,今天只是這樣的產品適度滿足了人的這個天性而已,去一趟情色網站,有多少偷窺女性如廁更衣的情色光碟待價而沽?這個問題早就存在,更何況目前純數位相機的尺寸也越來越小,君不見Dimage Xt(靠~跟我的ID還真像勒)其實也比手機大不了多少,你能限制手機裡的數位相機,你能限制單純的數位相機嗎?那麼小型的DV或是間諜用的相機呢?更別提透視技術早就發展成熟了....

3C產品的匯流早就是趨勢,法規的制定應該是早一步先替科技規劃好路線,而不是像韁繩一樣死命拉著科技不讓它向前跑,這是我看完奔騰年代 (Seabiscuit)的感想。
上天為了懲罰我輕蔑權威 於是把我變成了權威
在過一陣子,也許新聞焦點不會討論手機的相機偷拍問題,科技進步
是很快的 , 數位相機或攝影機未來將充斥在我們的生活周遭 ,
有的裝在手錶 ,有的在眼鏡上 , 還有我們目前還想像不到的, 這
些科技其實會演變成社會問題 , 到處充滿了錄影照相機,
幾乎沒有 個人的隱私權的時代就要來臨了.
日本就有規定相機手機的快門聲音要很大聲
而且不能關掉快門聲音
遏止偷拍的行為
IG:https://www.instagram.com/otis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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