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台灣人民福利來申訴...
已開發國家日本...美國...澳洲....等等
平均人民月新5萬左右...電信費雖然比台灣貴幾百左右...
可是看回台灣人民新水跟電信費比....
不但比國外品質還差...與薪水的比率還較於外國人高...
電信員工叫苦連天沒辦法...誰叫當老闆的要貪這麼多錢...
說不定老闆一個月的薪水可以養50個家庭的一月生活支出也不一定...
字面上說是幾萬幾萬...背後的額外%數利潤有多少又有幾個員工知道???
更別說老闆薪水了...就連自己廠內的員工薪水也自己也未必全盤了解...
至於董座薪水...更別去談了...你們這些員工越辛苦...他越快樂...
如果你們電信員工不是在電信業做...你們會覺得NCC的做法是錯的嗎???
NCC幫助你們花費可以減少...難道對你們來說是災難嗎???
災難不是NCC
而是你們上面的董座...
因為他給妳們的薪水就是這麼少...
談到勞資法的起薪薪資...是哪個天兵訂定出來的標準...
1萬七千多是甚麼鳥標準...我們是外勞嗎...我們是在大陸生活嗎...
為什麼我們的薪水跟前兩種人的底薪是相同的???
大家耳熟能詳...前10年左右看看大學生的月薪...
幾乎都在32000元新台幣起跳阿...
現在勒...台灣公司在大陸建廠越來越多...從32000降到18000...
台灣是在倒退走阿..
前幾天要提高19000月薪為貧窮人定義的失業福利...
為什麼不強迫將勞資法將底薪提高到20000元以上???
提高貧窮人失業福利還不是拿全國人民納稅的錢來用???
然後再來跟人民多收幾種或提高稅費~這還不是一樣...
為什麼不是強迫調漲全國人民勞資法的底薪???
是怕跟財團結怨嘛?還是為了照顧財團而不是照顧人民才這麼作的呢???
這種做法根本就是本末倒置嘛...
我看要修法...所有商業行為要以該國人民生活福利~品質為最高指導原則...
不然都只有圖利財團而已啦...
說的好聽~說甚麼公司有更大的收入才能養活員工...結果勒...公司收入更多...
員工收入多個1~2000???而且還只是獎勵...而不是底新調漲...
老闆拿10倍...員工拿不到0.01倍這不是很好笑嗎...
為什麼有老闆出現...不是因為他要養員工...而是要員工養他...不要搞錯了!!!
不然為什麼每個人都想做老闆 ???
所以NCC的做法是對的...是好的...台灣人生活品質很高...廠商卻用對岸生活品質的
薪水來照顧台灣人...這一切的做法都是錯的~只是單純的要減少員工費用來圖利老闆自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