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手機丟了都找回喔??有可能嗎?

樓主囉哩囉嗦一堆
要當假好人不如當個真壞人

沒人逼你檢
東西掉在那邊
讓它風吹日曬剛好而已
既然撿了就好人到底
不然就不要手濺撿了它
前兩個月在健身房掉了GA M10e,運動完才發現不見。還好有
好心的會員或清潔工送去櫃台,安全無恙取回。

有次掉了皮夾在馬路上,到健身房門口想拿出會員卡才發現,
裏面有3張信用卡/身份證/駕行照/幾百塊錢。急著騎車沿原路
去找,找不到就回家上網找銀行準備掛失信用卡。第一張還沒
完成掛失,手機來電接起來說是XX派出所,說撿到我的皮夾。

趕快拿著唯一能證明身份的護照去領,警員說有人撿到送來,為了
連絡我,警察還打到嘉義的租車行詢問我的連絡電話?! 咦?萬華的
健身房不是更近? 只知揀到的好心人姓林,沒留資料也無從感謝。

不過警察的態度讓我覺得怪怪的,除了電話中問我一次皮夾裏剩
多少外,到了派出所又問了兩次? 不明所以,我仍照實回答只有
幾百塊。這幾天看到版上揀到手機要求謝禮的事件,讓我不禁懷疑
難道當時警察是有在暗示什麼嗎?

philhung wrote:
前兩個月在健身房掉了...(恕刪)


警察只是確定你錢包裡面的財物是否短少,不用把警察想的那麼壞

reno94201314 wrote:
那些人就是貪圖那3成...(恕刪)


現在修法了

只能拿1成

有沒有很厲害 wrote:
現在修法了只能拿1成...(恕刪)



已"目前"現行法規還是可以拿三成
明年1月1日凌晨12點開始才只能拿一成..

kakushosei wrote:
我是不會去撿倒是我朋...(恕刪)


同意
有時候並不是不想當好人,而是怕被誣賴
今天法律沒有規定可以要報酬的三成~~是不是就不會去撿了?

我撿過兩三次手機...通通交給派出所~~也不曾想過要跟人討任何利潤!!!

因為東西本來就不屬於自己的....只是它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

如果嫌交給派出所做筆錄麻煩的話.....就不要去碰它!!!

如果覺得做點功德就一定要報酬....就不要去做!!!



"奇怪餒" 你想撿就撿 如果有你說的疑慮那就不要撿麽 人家又沒叫你撿 萬一人家的經濟狀況不好呢? 如果人家不願付錢呢?你要把他東西丟掉嗎? 那不是把他人東西損壞了媽
朋友掉了1隻15000元的手機+6千元現金皮夾(裡頭有一堆證件)

撿到的人直接關機

我猜證件也被丟垃圾桶了吧

手機事小~現金沒了也沒關係

手機裡頭的朋友電話跟資料
還有皮夾裡的證件通通要重辦就
機本上手機掉了是找的回來的
只是小老百姓沒這福利享用

因為遺失的手機有使用的話~就查的到機碼

但除了重大刑案或警察你老爸...
不然警察不會去調通聯~調到後又查發話處~又查受話人 這種 吃力不討好~又沒績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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