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看過謝震武法律劇的討論,但是不是針對這主題、是討論合約的內容。即使合約有註明,在簽約的時候廠商好像也有義務要通知,因為正常人是不會去"完整"的看完類似這樣的簽約內容;所以縱使簽約還是可能會失效。這樣看來台哥大的退讓不只是服務、可能某些程度上在簽約的時候也是有瑕疵的,不過還是希望有法律人可以提供專業的見解。
現在有 pda phone 不是都一堆 網路 3G + wifi ,那萬一出國使用時 一開始使用 wifi ..後來 連線時 可能找不到 熱點 直接改使用 3G ..那使用者會知道或者 icon 太小 沒注意到 , 以為使用 wifi 但其實使用 漫遊 .PDA phone 是如何知道 使用 wifi 或是 3G 連網嗎 ?不過 35萬 可以減到8 萬 , 還真是多 .
電信公司在漫遊都是代收國外漫遊公司的資費,再加收10%的手續處理費.台灣大哥大願意幫客戶與香港電信爭取降價,已經盡到責任.我實在不知道全世界有那一家公司在漫遊會有吃到飽方案,若有的話...應該會有一堆人辦.這位賴先生實在不小心,他不知道當他連網時上寫著HK Tel時就是國際漫遊嗎?不過未來電信公司是否能有一機制,當用戶漫遊到國際時,能否主動發則簡訊告知上網的資費.我知道會收到語音的,但好像不會特別為上網部份提醒資費...不知道有沒有那種此SIM卡禁止漫遊的功能...這樣也對消費者也很有保障.
很沒道理,為什麼要減少費用使用者在使用前就該了解費率~出國是要怎麼計算這是很基本很基本的原則像這種人只能說是"活該"出國開機,電信公司都會已簡訊提醒~國外撥打本國080免服務電話,依國際電話計算後~~又鬧這種東西出來
去年之前中華電信也有客戶漫遊日本被收很多錢!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296879都已經過這麼久還有小白跟媒體一樣搞不清楚狀況!拜託大家先在01爬文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