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誇張了吧,連女生都可以出手,不過你女友好猛
個人積分:53分
文章編號:7093932
當然第一步就還是要驗傷
再來...
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這應該有成立吧)
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已經算成立了)
全國法規資料庫
這種人就是要給他一點教訓才行
直接告刑事案件比較快了,傷害罪屬告訴乃論
只要你提告,檢察官就會上訴,法官也就會判罪了。
雖然判的不高,但至少能夠給他教訓(而且也會留案底)
以前教法律人生的老師說過:面對無賴之徒就要用刑法來壓他。
PS.即使當初你們有談和解,只要刑事的追訴期還沒過一樣可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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