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goliou wrote:
一到義大利後會收到漫遊的廣告簡訊如下
很高興你把整個SMS的內容,一個一個字的打出來。
我是找到幾個你可以據理力爭,
或說強詞奪理的點,
不過具體能有多少效果,
其實我是覺得你可能要平常心去看。
1. 你打128簡訊,是由TIM還是台哥大發出的?
2. 我是法律外行,但我是支持不管是什麼服務,
如果經簡訊申請,哪怕簡訊要傳很多通或是EMAIL,
一定要完整的告訴你各國的「配合業者」為何,使用說明如同官網一般詳細的資訊
你是簡訊申請,所以更要提供必要的資訊。
但你可以朝消保法第四條:
第四條(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遵守事項)
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重視消費者之健康與安全,並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服務之使用方法,維護交易之公平,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及實施其他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
商品標示法
第六條(標示限制)
商品標示,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
二、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
三、有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台哥大並沒有虛偽不實,只是提供有限的資訊,
除非自行回撥國際長途回來聽客服說明,
是有可能引人錯誤的。
3. 基於過失相抵原則,你能減少的金額,真的不一定會很多,
但總是試試,開一次協調會若能省個幾千,
總是錢難賺,這種也是很難說的。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