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棒一隻機 philip 9@9C 待機新霸主 永遠的待機王 測試報告 PART1


Brian wrote:
怎麼我只看到一堆叉燒包~?
可以將圖再po一次嗎~?


因為他貼圖後被不肖網友拿去騙人了...
該位盜圖的網友實在很不道德...

Brian wrote:
怎麼我只看到一堆叉燒包~?
可以將圖再po一次嗎~?



我重新PO一遍了
9重天 wrote:
在此澄清


有不肖份子盜用我的圖片進行拍賣活動 很可能是詐欺 請網友注意別被騙
我並沒有在任何地方拍賣這隻手機
拍賣編號c12664727
拍賣帳號a0921484477
電話:0921-484477
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12664727

我有偽裝成買家跟對方聯絡過 對方只購入一個星期 全配想以5500到6000的價格成交(市價約7500上下)
拍賣時間只拍2天
出賣的理由為:當初買的目的就是想買來看看而已 打算看過就賣掉
當我問他照片是不是自己拍的 他很肯定的回答我:喔 當然阿 是我自己拍的
當我戳破他的謊言時 他用非常快的速度掛斷電話 之後就不接電話了
像是被什麼驚嚇到一樣(老鼠看到貓? 通緝犯遇到警察?)

整個理由說明和價格和拍賣時間 非常不合理 加上圖片明明不是自己的 還堅稱圖片是自己拍的
非常可疑 請各位網友小心此人

剛才也收到barery24提醒我的PM,真是感謝barery24的細心!謝謝!
內容如下:
是這樣的
因為我在9重天的測試上看到有人盜用他的圖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4&t=42052&p=1
所以就到了那個人的賣場看了一下
結果發現他賣的iPod圖片是您之前測試上的
http://tw.f2.page.bid.yahoo.com/tw/auction/b16151834
這是那個人的賣場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16&t=37495#248884
這是您的測試報告
這應該是盜用您的圖吧??????
因為此賣場上已經有人下標了
想說如確定是盜圖的話
趁結標前提醒下標的人一下
因為就9重天他自己連絡對方情況看
是詐欺的機率極高......

我已經寫信給下標的人,也寫信給奇摩檢舉賣方了。
希望大家在網路拍賣時,儘量小心,不要被騙了。
散步的貓http://blog.roodo.com/walkingcat
我昨天傍晚有寄信給奇摩 用copyright的格式信件寄過去 也有用檢舉的方式

到今天已經中午了 但是奇摩一直沒回信給我 也沒作處理 奇摩站務真的很懶很爛

畢竟她們的拍賣是有收費的 就應該認真的去監督和管理

還有那個盜圖的人 昨天還跟我說要關掉賣場 到現在還沒關掉

電話也不敢接

昨天他跟我說要賣的理由 真的很好笑 還楞了一下 想了很久才想到
說因為他當初只是買來看看 打算看完就賣掉

這位網有不只盜用你的圖連IPOD都是盜用Cat八卦板掌門人的文章貼圖
很奇怪
YAHOO的賣場已有多人檢舉...
居然不見YAHOO的網管出面處理...
難道真的要這些下標網有上當?
就算上當YAHOO也只會來信要求寫給電信警察要求報案處理
好像跟YAHOO一點關係都沒有..
既然收費卻沒做好把關..連都有人檢舉要求提防..YAHOO的作法卻如此消極
實在不知道怎麼會這樣...
可憐那些下標的朋友啊~~~
9重天 wrote:
我昨天傍晚有寄信給奇摩 用copyright的格式信件寄過去 也有用檢舉的方式
到今天已經中午了 但是奇摩一直沒回信給我 也沒作處理 奇摩站務真的很懶很爛
畢竟她們的拍賣是有收費的 就應該認真的去監督和管理
還有那個盜圖的人 昨天還跟我說要關掉賣場 到現在還沒關掉
電話也不敢接
昨天他跟我說要賣的理由 真的很好笑 還楞了一下 想了很久才想到
說因為他當初只是買來看看 打算看完就賣掉

昨天、今天是假日,奇摩可能沒人上班管理…
我先mail提醒目前下標最高的人
再12小時就結標了,
但是擔心又有其它人下標,我來不及提醒。

奇摩智慧財產權權利人檢舉侵權商品辦法的文件裡面寫到:
第一次檢舉將檢附文件傳真到檢舉專線:(02)2364-5775
我有跟yahoo拍賣檢舉信箱反應
如果不出來處理
我將向蘋果日報報料
讓它們網站信用破產
自省跟進步都是屁話,賺錢才是王道
請問他的鈴聲用的MIDI有沒有什麼限制??
Cat wrote:
昨天、今天是假日,奇摩可能沒人上班管理…
我先mail提醒目前下標最高的人
再12小時就結標了,
但是擔心又有其它人下標,我來不及提醒。

奇摩智慧財產權權利人檢舉侵權商品辦法的文件裡面寫到:
第一次檢舉將檢附文件傳真到檢舉專線:(02)2364-5775
文件檔案我上傳到這兒,你參考看看,應該是同一份。

範本上檢舉人的姓名,住址,電話都列出來, 這樣不太好吧
哈哈!首先我要為我盜圖的事道歉.畢竟這不是我的圖.不好意思.
另外這位先生.你把我的電話在此公佈(雖然事後改成是我在拍賣上公佈的,但我已經有存證)
我只能這樣跟你說.公佈我的個人資訊的官司並不小於我侵你智財權.
但因為是我錯在先.所以我不追究.如果你真的要寄存證信.在沒我地址的情形下.就scan後e-mail給我吧!
不要跟我喊聲.你那些法官學長是主持公義的.不是你一人用的.
最後還是再次跟你道歉.還有我一定要說.9@9c不是一隻好用的手機!
剛剛已用5000賣給獅子林的手機商....在網路上賣太便宜又會被懷疑.....
不過阿....你以為通訊行進價多少?買貴還在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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