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手機,不給錢就丟回去?.......

台灣經濟起飛都沒發生這種鳥事
現在社會病了
經濟更差了
這樣的事情只會越來越多
出門在外只好多備~
有一次路上撿到一個紅包袋,裏頭有幾張千元鈔和一些雜物,只是眾目睽睽下又放回原處
報酬的三成
所以是0.3*0.3 = 0.09
實際上那個男子要得只不過一成不到....XD

大概是要錢太緊張又被錄影
所以語無倫次了
這告訴我們
撿到手機請丟水溝

在此
願各位有個美好的一天
雙方都有問題,女的那方明顯有問題佔60%
人家都親自去還~
要答謝金剛好而已~
如果是我我會叫失主自已過來拿~
有沒有答謝都無所謂~
我站在失主那邊..

我覺得對方要第一時間送到警察局~

不然就是侵占他人遺失財物

2天了.女的一直打自己的手機

男的居然說.都沒注意到?

也不會回撥給最近通話的人?

既然你想自己幫失主保管

那就要盡到義務啊

當大家都傻子喔~

下次掉手機.就直接報案

用基地台三角定位鎖定

調監視器影帶.

敢拖時間.不送給警察局

就直接給對方教訓

讓對方慢慢跟檢察官說吧.這是公訴罪

敢跟人要6000報酬.就讓他付500罰金
多年前也掉了手機

打過去對方跟我報了地址

我還特地買了盒蛋卷



結果一個老頭站在地址門口等,我上前詢問"是不是有撿到手機"

死老頭說著台語"疑 我問你有撿到我A錢沒"

我一時會意不過來再詢問一次是否是撿到我手機,他直接說"你看來聰明,聽沒我A意思嗎,我問你有撿到我A錢沒?"

當下走人 蛋卷帶回家吃

雖然我很喜歡那隻NOKIA 6108 不過說實話 當時價格也不到二千元了

馬的B 想要錢不會早說

真正生氣的是 我還當他是好心人 蛋卷白買了
法律不是有規定,撿到東西的人有權利跟失主要報酬?
現在的人一切以利為第一要件。
Lawrence Hu wrote:
http://www...(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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