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愛瘋4用了兩年

不支援flsh

而且很多app愛瘋不能用

愛瘋不夠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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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溫一 wrote:
本人愛瘋4用了兩年不...(恕刪)


不支援flash就被我打槍了.......也不能用藍芽傳東西給朋友......

用東西還要用iTunes同步....麻煩

想要大點空間一定要加價~不能便宜的外插卡.......

我現在用5.5寸上網才勉強覺得還可以......看看我弟的3.5...我不知道該怎麼逛網頁.....

爛到暴的手機還是有那麼多支持者使用~一點都不人性化~
我相信買蘋果的人一定很多都不會用itunes介面簡單用起來卻很複雜~
我曾用3gs,現在用s3,padfone2,個人感覺比蘋果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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