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氣】到底是店家太不會做生意?還是消費者只能自認倒霉?

2/2在桃園市區的某家通訊門市(外面掛聯強的招牌,店裡牆上是NOKIA的招牌)購買2隻1650
在現場時有簡單測試一下基本功能,確認正常無誤之後就付錢帶回家!
雖是超級入門手機,但還是難以抵擋入手新機的喜悅,一回到家便埋首研究手機各項功能。
結果發現買回來的2隻1650都有小小的問題,雖然該問題不是影響通話功能與其它操作,
但還是會對使用者照成小小的不方便,同時讓心裡的"奇蒙子"也變的不好。
所以就在今晚(2/5)下班後,又帶著這2隻"問題機"返回該門市請求協助。

在我們向門市人員表達來意和新機所遇到的問題之後,門市人員也現場測試問題是否真的存在。
同時也請門市人員拿出店裡未拆封的同款新機一起進行測試,
在相同型號、相同規格、相同韌體版本及相同設定的情況之下,所測試出來的情況發現,
門市的新機所呈現出來的結果是正常的,但我們所購買的2隻新機卻是有明顯的bug存在。

重點來了,小弟在這請教各位有經驗的各位朋友們,

當消費者在購機之後的7天內將有問題的手機送回原購買店家,
而店裡門市人員經測試過後也一致認為消費者當初所購買的新機是為"新品不良"(非人為因為造成),
消費者到底有無權利要求店家當場換同廠牌、同型號、甚至同顏色的新手機給消費者呢?


根據店家的說法,凡新購買的手機所有問題(非人為因為照成),一律須送回代理商(聯強),
經由聯強工程師做判定,才能決定是否能更換新機。
雖說也常常在站上看到網友新購買的手機有問題後送回店家,的確有滿多店家會提出這樣的要求,
但還是有不少的網友遇到很阿殺力直接換新手機給消費者的也是大有人在。

小弟現在不解的是,今天我們所碰到的問題只是一個小小的問題,
就算請小學生在現場觀看都能知道這是"手機本身"就有問題,並非消費者故意破壞硬拗新品。
而連店家自己也承認是"新品不良",但為什麼就是不願意當場直接換新機給我們呢?
寧願花更多的時間和力氣來跟我們解釋一堆有的沒的,不僅把氣氛弄的很僵,
在無形之中也失去了消費者對它們的信任與客源。

我們在現場也向他們明示暗示,之前在別間通訊行買到有問題的新機時,對方也都很願意直接換新機給消費者。
他們卻一再跟我們說明若店家直接換新機給我們,那這問題會變成由店家要自行承擔。
但我不明白的地方是:
1、照店家這樣的說法,那意思就是說今天消費者買的有問題的新機時,就算消費者自己活該要自己承擔囉?
2、那我請問你們,店家開那家店要做什麼?今天他敢開門做生意,該承擔的責任不就應該要勇敢面對嗎?
如果這樣不如我當初就直接跟"真正"的聯強門市購買就好啦!今天也不用受這些鳥氣。

而且他們也一再強調說,就算手機送修,聯強他們也不會換新機給我們,最多只是換"良品"的手機,
或是將有問題的零件用"良品"的零件替換維修然後送回店家給消費者。
真的很想當著他們的面跟他們說,從來沒有碰過這麼不會做生意的店家,我想我們只能自認倒霉吧!

如今,因為剛好碰到農曆過年,所以送修的時間會更久,好吧!我認了…
我以後若還會再走進那家店消者的話,我就去【跳海】
這些店很坳的原因
是因為聯強很坳.....

爛的根本在聯強,這些通訊行也很明白可能換不到整組新品回來,
可能頂多是新機換回,但是配件都不換

對下一位客戶來說,他也不想買 "被拆過的" 手機
(手機是新的,但是盒子跟配件都是舊的被開過的,是你你要買這一組?)


聯強沒肩膀,講的都很好聽要店家換,但是他自己不換給店家整組新品,
比較坳的店家當然就順勢坳顧客


挑神腦買吧~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
神腦比較好嗎
神腦都只換單手機
上次購買一隻V9螢幕有灰塵 不給換
因為螢幕有灰塵是正常範圍
昏倒...
七天退還只限
電視/型錄/網路購物
實體店面銷售不在這法令規定範圍內吧

kaorss wrote:
當消費者在購機之後的7天內將有問題的手機送回原購買店家,
而店裡門市人員經測試過後也一致認為消費者當初所購買的新機是為"新品不良"(非人為因為造成),
消費者到底有無權利要求店家當場換同廠牌、同型號、甚至同顏色的新手機給消費者呢?
cctang1018 wrote:
七天退還只限電視/型...(恕刪)


這也是讓我很錯愕的地方
難道這是鼓勵大家不要在實體店面買東西嗎?
還是實體店面要挑黃色鬼屋這一類可以讓你換的

我看我還是當宅男比較好,坐在電腦前面買東西
但會不會拿到我手上的,不是全新品,而是維修回來的新品

我有RINCON--想賣,女王有VENTURA,兒女都不騎車,唉.........
cctang1018 wrote:
七天退還只限電視/型...(恕刪)


這個我知道。
但請問有誰去店裡買手機,哪家服務人員不是說盒子先不要急著丟,
手機也請勿有刮傷,若有問題的話,7天之內可以拿回來換。
www.flickr.com/photos/kaorss/
cctang1018 wrote:
七天退還只限電視/型錄/網路購物
實體店面銷售不在這法令規定範圍內吧...(恕刪)


此處應主張:民法上「物之瑕疵擔保」... 物之出賣人,需從買賣標的物本身之瑕疵,負無過失之瑕疵擔保責任。

參考文章:聯晟法網 - 法律知識庫

所以消費者可以主張換新機 ... 若店家拒絕換新機,買方可以主張減少價金 ... 最後才是解除買賣契約,買方取回價金

...... 以上,請其他前輩指正 ......
以店家的權限
他換你一支新的 (前提是他店裡有另外二支可以換給你。不然他還得再進二支換給你。他自已去等你那二支更新回來再拿去賣)

你一支手機 進來能夠當天賣掉 是最OK的。因為不用怕跌價。
他收了你的手機 拿去更新 等到三五天回來後 他再拿去賣 你不怕你買的是人家換下來的良品嗎?

所以。一切都是聯強他們所訂的規則 和 大家的偏見 或主見啦。

今天說好聽的。手機是有序號的。你新品不良是沒錯。但是有開過機 有使用過 就有留下記錄了。
沒有送回去原廠登計 換新的手機 請問 你如果是店家你願意負這個責任嗎?

你一些能夠現場換給你的店家 只有二種吧 第一。小品牌 小的代理商。本來故障的機率就比較高 像G plux sampox 等等的。你新機就壞了 店家可能早就有心裡準備了。 所以現場來 為了怕你不買這支當然直接換給你一支新的呀。他的利潤才不會因為你換其他支手機而有減少。

第二 膽子大 或店大 手機多的 直接換給你 他去和聯強翻 翻到全新的為止 。如果聯強打死不給他換新的 他就有某一個客戶會在不知名的情形下拿到你更新之後的良品,

你會看你的手機是全新的? 或良品嗎? 百分之七十的人不會 也不知該看那邊。
但是在聯強或任何的保固商來說 都是商品 也都是能夠販售的東西。

大大你生氣是因為就你的感觀來說 你覺的為什麼不能夠 直接換一支全新的給你 要麻煩的跑來跑去

店家拒絕你的原因是 他不願 也算是怕 如果不按聯強的流程來作更新 有問題他要自已負責。

聯強訂了一堆規矩 是因為他要賺錢 而已說真的 你是NOKIA 你那來那麼多的手機給客人換?
他就是獨大 就是規矩 不然就不要去買聯強保固的二年手機

如果我們想要他的保固二年 比其他的多一年 又有現場維修 你就可能多忍耐一下 接受他的規矩唄~


個人心得。也曾經是店家。所以說了很多。看不爽快。請自刪~
參考我的 Benq 維修客服不良印象 你就會了解商家的苦衷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4&t=542170&last=5202947

operate wrote:
這也是讓我很錯愕的地方
難道這是鼓勵大家不要在實體店面買東西嗎?

因為在實體店面購物,
可以詳細檢查物品;
而非實體店面則否,
故有此規定。




小小的憂鬱 wrote:
此處應主張:民法上「物之瑕疵擔保」... 物之出賣人,需從買賣標的物本身之瑕疵,負無過失之瑕疵擔保責任。

參考文章:聯晟法網 - 法律知識庫

所以消費者可以主張換新機 ... 若店家拒絕換新機,買方可以主張減少價金 ... 最後才是解除買賣契約,買方取回價金


然而,
民法第355條第二項前段亦如下規定:
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如未保證
其無瑕疵時,不負擔保之責。

當場未詳加檢查,
易被認為重大過失。




況且,
消基會對一般的小店家沒什麼影響力,
打官司、調解,
都相當浪費時間及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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