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說電費太貴住不起,房東爆氣說押金不還,但合約上說"如租屋期間乙方因故退租,則甲方應將押金全數歸還"(記得不是很清楚,但內容大約這樣),即使搬出這個,還是不還。況且一問之下,水費高達800...囧
水費可以上800,最好= =
後來老姐叫他的閃光落一人一起過來講,講半天還是死不吐,最後閃光落一句"算了算了,告法院了啦"就吐了= =
但20000的押金給他扣一月半水電費3000 + 他硬說有的仲介費5000,水電費不打緊,還硬是被扣了5000sad
唉唉,只能說第一次租房子真的沒經驗...看來還多得是我要學的東西..
也感謝各位提供的電腦電費支援~電腦吃的電果然還沒有這麼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