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71R wrote:
第一個房東答應你搬出...(恕刪)
line有全程對話,退租是協商後的決定,也有房東答應退租的字句
另外我已經搬走了,只是押金還沒拿,新的租屋處冷氣開八小時也不過四度……
另外樓上那個不可能15度的我是不知道,但是電線啥的都是他們自己外接的,我也覺得很扯,我也希望能不可能……
飛觴 wrote:
說真的,你知道問題的癥結點究竟在那裡嗎?
.....
就是在於你不讓他帶看新房客。
我們平心而論:
1.通常合約有註明解約多久前要講,你提早解約,房東阿莎力押金全退給你,也沒限你多久前要搬走,讓你找到房再說,算不錯了。
2.隔壁房客最後也在房東的勸導下搬走了,代表房東有在處理你的問題。
3.他等於一次損失兩個房客。
雖然屋況不盡你意,但房東處理也算有誠意的了,
當然損失兩個房客不能算在你的頭上,
但社會上人是互相的,
你其實可以讓他帶看,釋出你的善意,減少他的損失,讓事情順事;
至於私人物品?
你也可以等你在的時候才讓他帶看,技術上的問題而已。
確實,你受了委屈,你沒錯,
但..........
也確實,你只想到你自已而已,
如果只想當贏家,或許會某種程度上失去一些東西,
人生是妥協的藝術,
其實可以更圓滿的。
pcmyai wrote:
一個小時十五度電你知...(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