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xlive wrote:
消保官說要五人以上主動向消保官舉報,才受理相關案件....(恕刪)
在這邊亂入一下
消保官很無辜耶
基本上消費糾紛是民事
除非是他漏水導致你家電線走火、地面濕滑跌倒受傷
才能跟公共安全或刑事扯上關係
涉及多人以上的消費糾紛,消保官才有立場介入
就算是介入了,那也只是政府開罰單
樓主也拿不到所謂的"精神賠償",頂多就是換新機、退錢、賠償實質損失
既然是個案,消保官只能幫您調解
調解的目的就是雙方各退一步,尋求最大公因數
既然雙方認知不同,當然就是調解不成立
那就只有法院見真章了!!
每次調解說詞不同也沒任何問題
只不過就是上法院時能讓你多一點優勢
你要他賠你新機、損失、身心受損陪償...etc
都是要透過法院判決來執行
如果賠償金額是在十萬以下,可以去簡易庭
超過就是一般民事庭
調解失敗的好處是第一庭就可以直接開庭了
不需要再經過調解庭
以上是小弟親身參與調解過的心得
我也是妥協了

要不然事情不解決等待一年多
只是為了上法院爭一口氣
那也太不值得了
樓主要保持冷靜,不要因為氣憤,
反而讓可以圓滿的事件繞了一大圈,還是回到原點
能夠達成初衷"不漏水"就算是圓滿了
至於衍生出的其它機會成本
那也就只能算了
不過整篇看完,真的覺得原廠的維修團隊也真是兩光到極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