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這是給飲料在用的食用冰塊,雖然它沒註明是專用,但個人認知這是常識問題,不然,怎不直接擺在生鮮食品區?
有甚麼需要、要求或不滿意服務的地方,大可去直接向店家說明你是付了會費的,請他們提供更到位的服務品質;
再者,買東西是量力而為,要想在汐止買生魚片說要帶回去高雄食用,說實在的,這也是個人思維邏輯的問題,能說甚麼?
只是,一樣米養百種人,就這樣了吧!
不抱著愛惜資源的心態來面對自己的生活,那店家只好收年費,而且加收都不為過,請問,害苦了誰?還是要去罵店家亂漲價?
無意挑釁對戰,只是有感而發,請見諒!
liankuan2003 wrote:
你在說我嗎? 我是常...(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