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華商場] 常見的銷售手法,還是提醒各位一下

ralifan wrote:
更可說是收費不實
欺騙消費者
收取天價更已經是詐欺
如果硬收可是恐嚇
這時消費者已經可以直接叫警察處理了

另外還好你不幹這行
不然下個上新聞的極可能就是你

我再說一次
法條不是你說了算
我倒想看看有幾位店家派來消毒的敢喊出自己名號...(恕刪)


對不起,想必您對法律有相當的了解,小弟想請問:

1.與天價相對之下的標準價該如何定義?尤其是技術類工資(EX:裝潢設計費,諮詢費,組裝費),更加難以定價吧!
2.交易如並未締結,何來告店家詐欺或恐嚇?先買再告店家詐欺或恐嚇?
3.以樓主的情況,如因官方是採開放價格,售價完全看店家決定,或是照官方售價販售,而細目加起來的確是28500(但就是比別家貴),卻因而告店家欺騙消費者與廣告不實,這樣不會反被告誣告嗎?怎麼沒有人去告購物台之類的銷售手法?

還請您賜教,謝謝您
02 one...
XXX套裝電腦,買就送Windows 7 只要2,4999

你買XXX就送你WIN7。

就是要賣你XXX+WIN7=24999,你可以決定買或不買

你要比XXX更厲害的OOO,當然就是24999+(OOO-XXX)啊!





kevin7563 wrote:
都說用[送]的,還故意把Win7成本偷加進去,這已經很明顯是詐騙/不實廣告行為了
還在幫這樣的行為解套....各位詐騙的老闆,別近來丟人現眼好咩..


這~~是報價手法~~~跟奴性啥關係阿?!
今天假設我水果日報一份賣40元但是送一瓶可樂
沒人規定我商品一定要跟其他家價格一致吧?!
只要客戶願意花40元跟我買一份別人賣15元的報紙,我大方送一瓶25元的可樂有和不可
這情況跟您提倒冰棒是完全不同的吧
所謂報價單不就是讓客戶去比價~~
店家所推出"送"win7的套裝組合,也實實在在的把組合內容和價格都標上了
並沒有結帳時才告知需搭配XXX方案
若硬要說~~
那電信業者的0元iphone是否算是詐欺?!
明明說是手機0元,卻要綁高通話月租費和上網吃到飽

非針對您~~只是覺得~~此狀況就說店家詐欺有點超過
dungeonronin wrote:
生意的目的是「賺錢」,要賺錢就要算「成本」和「利潤」
這是最基本的前提,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這點
因此,反過來要求店家開出的套裝價格不計算總體「成本和利潤」,壓根就是沒常識的事
就像「買一送一」這種口號,第二件商品的成本是算進了第一件商品的價格成本裡,只是正好第一件商品的價格等於總體價格

Again,這是常識

如果今天你要求「送」=「贈品成本不得計入商品成本、價格裡」
那麼:
(一)「送」這個字根本不能出現在商業文宣裡,因為任何「送出的贈品」的成本都有被計算在總體成本裡。
(二)店家只需提高商品本身的利潤,結果是一樣的。更何況,店家根本沒有明說、開版也沒有問組裝成本是多少。

所以,開版和你(特別是你)的批評是基於「沒有常識的前提」、「貧乏的社會經驗」、「沒有現實感的邏輯」和「低落而缺乏彈性和實際性的文字能力」做出的。

+1
個人蠻訝異的,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羊毛出在羊身上】、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這些不是都是基本常識嗎?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blackwheel wrote:
這~~是報價手法~~~跟奴性啥關係阿?!
今天假設我水果日報一份賣40元但是送一瓶可樂
沒人規定我商品一定要跟其他家價格一致吧?!
只要客戶願意花40元跟我買一份別人賣15元的報紙,我大方送一瓶25元的可樂有和不可
這情況跟您提倒冰棒是完全不同的吧
所謂報價單不就是讓客戶去比價~~
店家所推出"送"win7的套裝組合,也實實在在的把組合內容和價格都標上了
並沒有結帳時才告知需搭配XXX方案
若硬要說~~
那電信業者的0元iphone是否算是詐欺?!
明明說是手機0元,卻要綁高通話月租費和上網吃到飽

非針對您~~只是覺得~~此狀況就說店家詐欺有點超過


首先說到奴性,是指面對不平等的事情,卻用得過且過的心態來面對。甚至還想將此常態化,而不去對此質疑..

接著再來談到你的舉例
你說水果日報一份40並送一罐可樂
如果今天市場上沒有水果日報的單價(一份15),沒有可樂的單價(一份25)
那這樣的行銷說法,還能說得過去...
但是可惜的是,水果日報原本單價就是15,可樂的單價也是25..這是可供查詢的。
那這樣的行銷說法就是詐騙。
因為你不能在促銷行為中,巧立名目茲意的把無形的價格隨意轉嫁
比如說:那25元是派報的費用,所以加進去...那25元是老闆心情不好,所以多加進去...

如果每個商家,都用這樣模擬兩可的行銷術語,然後把價格任意的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你以為消基會幹啥用的?消保官做啥用的?

開板的這個案例
在行銷廣告上已經告知[送]Win7,那就是指Win7是不需任何價格即可取得。
但卻暗中把Win7的價格分散到其他單一元件上...
這個如果買家真的購買後,明細表上所有配件的價格都比市售價格高或是比建議售價高..
且把這些高出的價差計算後約於Win7售價。
那買家就有權力對商家進行申訴。

重點是買家要不要/願不願意去申訴罷了~
---------------------------------------------------------------
下面是消費者保護法中的條款:

第四節 消費資訊之規範
第23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所稱廣告、指利用電視、廣播、影片、幻燈片、報紙、雜誌、傳單、海報、 招牌、牌坊、電話傳真、電子視訊、電子語音、電腦或其他方法,可使不特定多數人知悉其宣傳內容之傳 播。
第24條 主管機關認為企業經營者之廣告內容誇大不實,足以引人錯誤,有影響消費者權益之虞時,得通知企業經 營者提出資料,證明該廣告之真實性。
第25條 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之標示,應標示於適當位置,使消費者在交易前及使用時均得閱讀標示之內容。
第26條 企業經營者未依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出具書面保證書者,仍應就其保證之品質負責。

---------------------------------------------------------------
下面是公平交易法的條款:
第21條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jia0820 wrote:
對不起,想必您對法律有相當的了解,小弟想請問:

1.與天價相對之下的標準價該如何定義?尤其是技術類工資(EX:裝潢設計費,諮詢費,組裝費),更加難以定價吧!
2.交易如並未締結,何來告店家詐欺或恐嚇?先買再告店家詐欺或恐嚇?
3.以樓主的情況,如因官方是採開放價格,售價完全看店家決定,或是照官方售價販售,而細目加起來的確是28500(但就是比別家貴),卻因而告店家欺騙消費者與廣告不實,這樣不會反被告誣告嗎?怎麼沒有人去告購物台之類的銷售手法?

還請您賜教,謝謝您



感謝你這麼有禮,但我主要是針對那位回我文的人作出回覆,而你有點混淆,所以可以先看他說了什麼。

1.天價的標準當然是以市場合理機制範圍判斷,如果大家都覺得組裝費和軟體安裝費(不包含軟體購買費用)可以收到5000元這種價格,那這就不是天價,而是市場合理價,但...你說呢?

2.這是針對那位回文者所述而回的,不是樓主情況。

3.這你就會錯我的意思了,可仔細看我所說的。我說的廣告不實,有指明與店家自己開出的物品單價來相比較,並不是指與其他店家所開出單價比較。

當然,樓主的情況是店家是以套裝價格計算,但實際上電子產品也有像你所說官方售價,如果套裝電腦拆開來算也應有一定合理價格的浮動,就算零件再怎麼貴也不能超出官方價格的浮動太多,如果把一套win7約6000元的價格平均拆分開來,再分別加到零件價格和安裝費用上,價格的不合理性想必你也看得出來。加上一般這種自組電腦的店家不會只賣套裝電腦,那以店家所賣零件的單價價格來比較更是明瞭。


總之,樓主情況就是因為店家"送"這個字所衍生出的。


kevin7563 wrote:
但是可惜的是,水果日報原本單價就是15,可樂的單價也是25..這是可供查詢的。
那這樣的行銷說法就是詐騙。...(恕刪)


真好笑

這樣就叫詐騙?

同樣規格的主機我自己買組件回家組只要2萬

去光華找商家組要2萬1

買品牌電腦要2萬3

買apple要2萬5

那豈不是光華、品牌,連apple都算詐欺?


由頭至尾根本沒有人規定整個套裝的價格一定要和所有組件分開時加總起來的價錢一樣

更何況人家打從一開始就跟你說這是「套餐主機」

不管你要換裝內部什麼組件

價格的增減都是由「套餐主機」的定價當出發點

Win 7在這筆交易裡面價錢等於0

不管怎麼加怎麼減它都是0

那麼執著Win 7的成本做什麼?


一套十萬的西裝拆開成布質、染料、縫線、鈕釦等等

也許只值一萬元

一幅上億的名畫拆開成畫布、筆刷、顏料等等

可能只值幾千元

這道理有那麼難懂嗎?
ChaioPi wrote:
單點本來就是比較貴
那是因為他要促銷套餐的緣故

但是樓主現在的情形是
套餐沒有比單點便宜
而且套餐也沒有因為送win7而比單點便宜
懂了嗎?


其實中午時段才是他們促銷的手段
其他時段是他們的公訂價,不算促銷,正常人也不會認為那是在促銷套餐
相對的...
店家本也只是要促銷24999 這個套餐,並拿WIN 7出來做銷售噱頭而已
就像兒童餐送玩具的道理一樣,它也是噱頭 並且 成本也是算在裡面

另外,請問你從何得知 "套餐也沒有因為送win7而比單點便宜"
我在樓主文中好像沒看到有這樣說
樓主要的搭配的組合已不是原來的套餐了,因為已經脫離了店家原本分配好 "9種整機套裝組合"
(EX:我點了大麥克餐 換掉大麥克 換成麥香雞,這樣還叫大麥克餐嗎? )

就算照你所講的,那也是在一開始的24999就貴了,並不是因為更換了產品後才貴的
但因為現在也沒有更換前 更換後的詳細廠牌規格,所以爭在多也無搭

而你都知道單價是單價 套餐價是套餐價了!
為何不看成是WIN 7 免費,其他產品訂價高咧?

我想我182樓的"例子一",是最接近樓主的情形,再貼一次給你看

我現在打算去飲料店買飲料,珍珠奶茶 原價 $35 珍珠紅(綠)茶 原價 $30
現在店家優惠珍珠奶茶 特價 $20
但我只想買珍珠紅茶,我是不是應該付 $30
如果照樓主的算法,這樣我是不是該要求店家算給我 $20
因為我只是珍珠紅茶不加奶而已呀!! 因為拆開算嘛!!
ppopp747 wrote:
由頭至尾根本沒有人規定整個套裝的價格一定要和所有組件分開時加總起來的價錢一樣

更何況人家打從一開始就跟你說這是「套餐主機」

不管你要換裝內部什麼組件

價格的增減都是由「套餐主機」的定價當出發點

Win 7在這筆交易裡面價錢等於0

不管怎麼加怎麼減它都是0

那麼執著Win 7的成本做什麼?



不好意思
於法於理就是必須執著於win7的市場價格
如果今天win7市場價格是0元軟體那你的論點才會稍微有基礎
而即使如同你所說的"沒有人規定整個套裝的價格一定要和所有組件分開時加總起來的價錢一樣"
但就因為店家廣告中 "送" 這個字
造成價格差異比例如此大
可不是這句漏洞百出的話就能解決的


樓上有位說得好
就看消費者是否要申訴罷了
但不申訴不代表沒事
消保官如果哪天主動查詢
那可不是視同申訴案件或上法庭那麼容易結案
ralifan wrote:
不好意思於法於理就是...(恕刪)


買A送B

是先買A才送B

你是掏錢買A然後順便得到B

並不是掏錢買A+B

基本來說Win 7不能算在這筆交易中

而且既然是贈品

想必大家都知道贈品不得轉售

既然不得販售那價格同樣等於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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