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點補充:第一點:apple網路購買14內不良可退有圖有証據,只要填寫apple公司隨發票寄來折讓單即可!第二點:買100元不到的東西當然不敢要求品質!但也不能買個垃圾回來吧!如果是小刮傷就算了!圖上的刮傷各位大大不會覺得太離譜嗎?第三點:一開始我也只要換貨而已,是賣家拖拖拉拉,不爽才要退的,東西不好沒關係,服務不能不好!服務差我怎麼信任賣家再寄來的東西就會是好的!第四點:這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東西我已經寄回給賣家了!(放著也只是家中多二個垃圾而已)之於錢賣家給不給退,對我來說200元不重要!重要的是網路風險我敢承擔!但是消費者的權力我會爭取!
yaloneya wrote:四點補充:第一點:a...(恕刪) 你買網拍跟蘋果線上商店給予14天內無條件退貨有什麼關係?你收到的產品有問題當然要為自己爭取權利如果我不爽 單價十塊的東西我也會去爭取自己權利但你自己單方面在那邊認為七天內無條件退貨實在太扯了
yaloneya wrote:消保法所規範的對象是企業與消費者(B2C)之間的種種。並非消費者與消費者(C2C)之間,或企業與企業之間。 樓主可能還是看不太懂大家的建議六樓的大大就說了:消保法所規範的對象是企業與消費者(B2C)之間的種種。並非消費者與消費者(C2C)之間,或企業與企業之間。也就是說網路購物除非你向企業體系購買才有所謂的網路購物七天鑑賞期。並不適用於個人網拍,如果真有讓你換,那是賣家願意自行吸收,這是商譽問題,無關乎法律問題。畢竟很多人把七天鑑賞期無限上綱,連到實體店面都要有七天鑑賞期~
首先感謝各位大大的建議,我會以這次經驗為教訓!200元就當做學費!既然學費交了我會好好把他學完,剩下最後一個學分了,等明天星期一直接打電話去消基費申訴!就完成這次的學習。:)等最後結果出來小弟在來告知各位大大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