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rg1394 wrote:
當大家都用盜版的..用正版的盡量低調一點喽 ^^

正版我都說是借來或是買二手的:P


沒錯^^

朋友借放,要我幫忙賣

親人給的,理由多的很

做人要圓滑,何必爭那口氣呢

況且....每個人價值觀不同,為了遊戲破壞人際關係

除了蠢,不曉得該說啥

原文已刪除,理由如下所述,
內容已離題,請見諒。

---------------------------------------------------------------------

個人犯下最大錯誤,
就是忘了這裡是台灣的網路世界,
而我卻認真了。

選擇刪除原文,不表示否定自己的觀點,
只是避免因曲解而產生無聊的爭議。
我想表達的思考方向,知者恆知。
若要在文中每一段句子後面都加上註解及導讀,
才能讓部分人不會因錯誤理解而扭曲文意,
對我而言,太累了。
難道非得把文章寫的像鄉土劇般又臭又長,
且一字一句交代清楚,才不會讓人產生多餘的聯想嗎?

或許原文中某些措詞太過強烈,才會淪為攻擊目標。
但出發點只是想提出”刮別人鬍子之前,先把自己的刮乾淨”這個道理…
是不是在不同情況下會產生論點上的瑕疵。
倘若認為”刮別人鬍子之前,先把自己的刮乾淨”完全正確,
那麼整串討論不僅樓主不能發文,絕大部分人應該都沒有資格回覆。

再談網路討論世界的悲哀,
人只要對某篇文章有先入為主的敵意,
那麼挑語病、或恣意理解出兩、三套不同版本,
簡直是易如反掌。
也因此,本人的一貫作風是....
對於非理性討論範圍內的回文,一律不予回應。
自然也對引戰文、釣魚文等等完全沒有興趣。

另外本人於第一篇發文時,
整串討論仍在此討論區第一頁,
原來回覆第一頁的文章亦屬於挖古文的範圍,
真的是長知識,
現在清楚明白這討論區第一頁的文章都不能回,
不會再犯了,這篇也將是最後修改。

以上純屬個人心情抒發,
也感謝對小弟批評指教的大大,讓我對網路討論有更深刻的體會。
最後再次對於離題致上最深的歉意。

jiro0818 wrote:
某些人還說只要是"選擇性使用正版"也沒資格批評,簡直荒謬,
我相信目前台灣人或多或少,不管有意無意而接觸或使用過盜版,
如果一定要是"聖人"才能批評,
那這麼一來是不是全台灣沒有人能跳出來捍衛正版的正當性?

我覺得是你錯誤解讀
使用正版"本來就是應該的事"這種舉動本來就是對的
本身就是對的事情有甚麼好需要討論或辯論的???

只是假設你是選擇性的使用正版,你還出來指責別人選性的使用盜版
這個舉動本身就是個笑話罷了

jiro0818 wrote:
這就好像"我沒錢,但又很想玩PS3,所以我去偷了一台"....


這討論區裡有誰對這種愚蠢的行為認為他是對的??
沒有的話是硬栽贓,還是不經思考就舉這種不倫不類的例子


昇龍裂破 wrote:
我覺得是你錯誤解讀
使用正版"本來就是應該的事"這種舉動本來就是對的
本身就是對的事情有甚麼好需要討論或辯論的???

只是假設你是選擇性的使用正版,你還出來指責別人選性的使用盜版
這個舉動本身就是個笑話罷了


不可否認"選擇性使用正版"而指責別人在人格方面有瑕疵,
那就因為這樣全台灣沒有人跳出來呼籲尊重智慧財產權是合理的?
那您能再解釋我提出的這個例子嗎:
"設身處地想想,今日若你嘔心瀝血創作一套軟體,
正準備上市之際,卻因為盜版而慘賠,
你會因為"反正我自己也是選擇性使用,沒資格說嘴"這種理由原諒盜版商嗎?"


昇龍裂破 wrote:
這討論區裡有誰對這種愚蠢的行為認為他是對的??
沒有的話是硬栽贓,還是不經思考就舉這種不倫不類的例子


"你好有錢喔"......諸如此類的話在整串討論區還不夠多嗎?

本人真的無心與您辯論,
如同我先前所言,我自己也沒多神聖,
只是覺得這種檯面上的討論,
沒有必要因為樓主一些偏激的言論而攻擊他。

我相信我們出發點都是沒錯的,
只是先前發言中若有令您誤解而不悅,
在此致歉。
jiro0818 wrote:
那就因為這樣全台灣沒有人跳出來呼籲尊重智慧財產權是合理的


本來就是對的事情如果只是針對事情本身做呼籲,誰會砲他?
不需要先把自己塑造得好像很清高,在把身邊的人講的很下賤
要是結果是半斤八兩呢??
jiro0818 wrote:
你會因為"反正我自己也是選擇性使用,沒資格說嘴"這種理由原諒盜版商嗎?"

誰會原諒盜版商???
網友.朋友跟盜版商的差異你要先搞清楚
jiro0818 wrote:
沒有必要因為樓主一些偏激的言論而攻擊他。

在01不偏激都會被砲了
偏激的被砲只是剛好

怎麼會有人老是把"因為沒錢所以玩盜版" = "因為沒錢吃飯所以要偷要搶"
完全是兩碼子事吧

玩盜版.下載你電電誰鳥你,你去偷去搶這就是公開犯罪...
再說 真的是沒錢嗎?可能嗎?

只不過是價值觀的不同吧,有的人願意花大錢玩遊戲
而有的人看到有免費的.低價的可選 他很自然的選了這種...
至於到底應該怪誰呢?
怪破解組織?上傳分享者?還是該怪電信業者..
使用盜版,無論是從朋友那借的、上網分享及下載、或是盜版商那買的,
都侵犯了原創作者的智慧財產權。
光是這一點就與搶別人的東西吃、偷別人的東西玩(因為都是財產)相同。
差別只在去偷去搶明目張膽,而下載盜版等等是私底下進行,
容不容易被抓的不同罷了。
在下不是法律專門,但這點還算明白。
低調再低調吧......
網路這種東西,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在網路上的一言一行,不可不慎哪
jiro0818 wrote:
使用盜版,無論是從朋友那借的、上網分享及下載、或是盜版商那買的,
都侵犯了原創作者的智慧財產權。
光是這一點就與搶別人的東西吃、偷別人的東西玩(因為都是財產)相同

jiro0818 wrote:
我不敢表明自己有多神聖,因為私底下.................(自動消音,自行想像)

我不太懂你要表達的
你要表達的是你也在搶別人的東西吃、偷別人的東西玩,只是你比較低調
然後就比較沒罪還是罪比較輕嗎??還是??

還是你在搶別人的東西吃、偷別人的東西玩,然後呼籲別人不要搶別人的東西吃、偷別人的東西玩??
昇龍裂破 wrote:
我不太懂你要表達的你...(恕刪)


大大拜託.........
可能我先前發文已經無意中刺激到您,
所以我現在講任何話您都會有意見。
我想我再多言您怎麼看都不爽。
您之前的回應如果要反駁也很容易,
選擇不多做文章是基於尊重及保留口德,
留臺階給您下,反正我不在意。

相信我想表達的已經夠清楚了,
不想再多做解釋,
對於您臆測的言論,
不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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