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地為永和,一樓為店面,小弟住地下室,多年來一直有電話通訊不良狀態,也知道住地下室無法去要求什麼,因為工作關係,用中華(老客戶通話打8.6折)會比較省,所以一直沒NP到別家。
直到去年底,我(中華)和老婆(台哥大)相繼升級4G後發現,在B1相同位置我完全無法收發話,我老婆4G可以跑25M~50M,這一上一下的差異也太多了。
於是開始與中華客服溝通,溝通了四個月,從一開始的基地台遭住抗,被拆,裝轉發器也沒用,到1.5個月前終於派人來測試,工程師測試後說可以裝轉發器,但要簽同意書,同意書公司發出,身上沒有。
同意書經過每週打一通,從柔性~激動~在回柔性,持續要了1.5個月後,終於收到了,但比較麻煩的是目前居住為租賃的,房東一看到這麼多張就不想簽,
想請問安裝3G低功率轉發器的大大,當時裝機時,電信業者都有要求簽同意書嗎?
感覺起來,離認賠殺出越來越近了,當時簽約30個月1736,之前有談過解約,繳違約+當時購機比買空機還貴……































































































